niujialan 发表于 2013-1-5 10:12

困惑,如何执行?

align=center]根据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第十二条 医务管理部门、护理管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医务处(科):    1、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对医院感染管理的考核评分分值不低于医疗质量控制总分的10%;。。。       (二)护理部:    1、将医院感染管理作为护理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对医院感染管理的考核评分分值不低于护理质量控制总分的20%;    我们医院是这样执行的,不知道对不对?我们医院实行是“PC”管理的,每月医院组织质量大检查,医院感染管理每月质量考核100分,结果给绩效办,绩效办分别在护理质量中占20%,如90分,折为18分;医疗占10分%,如90分,折为9分。年终质量考评时,上级的院感专家说:护理质量检查标准中100分中有20分是院感的;医疗质量检查标准中100分中有10分是院感的。 我说一个科室出现同一个问题是不是双重扣分啊?很困惑!同行们,您们说我应该如何去做?您们又是如何执行的?

海天一色 发表于 2013-1-5 10:17

们总分是100分,院感占10分,跟护理、医疗没关联,各算各的

转身 发表于 2013-1-5 11:25

院占3分,也是个算个的

wyq6064 发表于 2013-1-5 11:36

同意海天一色老师的意见

清水依莲 发表于 2013-1-5 19:14

们院感考核细则100分,扣1分扣100元,单独考核上报。做得好的也可以奖励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3-1-5 22:48

实际工作中,像楼主niujialan老师所说的这种困惑,确实是存在的。对于一个科室出现同一个问题是不是双重扣分?我院还是双重扣分的。因为事先已各自公布各自的考核标准,依照考核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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