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芳华 发表于 2012-10-16 20:04

郁闷!业务院长违反无菌技术原则处罚吗?

本帖最后由 落花生 于 2012-10-16 21:58 编辑

上周在手术室暗访时,我发现业务院长在做手术时违反了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在院周会上进行了反馈,并处罚100元。会议后他对我说:“你吃多了吗?”我当时气急了,我真想说我就是吃多了!可有那么多的人也不好争辩。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领导违反原则就不能处罚,老百姓违反就要重罚?我就罚了怎么了,如果对我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对我撤职,何必说我吃多了,哎,是我错了吗?郁闷!各位老师我受伤了!

苹果妈妈wxl 发表于 2012-10-16 20:26

{:1_17:},很钦佩你认真的工作态度,向你学习!身正,不令而行!

依依 发表于 2012-10-16 20:31

理论上讲你做的完全正确,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从令一角度看我们工作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处罚是工作手段而不是目的。只要能达到工作要求,能不处罚的尽量不要处罚,对普通工作人员如此,对院长也是如此。你扣罚院长也就算了,还在院周会上宣布,院长感到丢面子而生气是可以理解的。

事情已经发生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理解万岁!

春天623812691 发表于 2012-10-16 20:38

理解你做的,不过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看似院长很生气,但为你后面的工作杀开了一条路,院长不规范也一样要受到批评和处罚,凡事都不可能只有沮丧的看到阳光,祝你后面的工作越来越顺利。

刹那芳华 发表于 2012-10-16 20:44

我们的所有处罚都要经过大院长过目,她通过了才能上会。

xjl100 发表于 2012-10-16 20:49

{:1_9:}给院长开罚单,很佩服你了!做事很认真!如今也只有感控人敢较真,其他部门得过且过的不在少数。不过,如果你的领导不是一个大度的人,以后可要当点心!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2-10-16 21:07

如果我们的工作氛围好,如果我们的领导都是肚子里能撑船的宰相,那您做得一点也没错,但事实并非如此,可见您也很受伤。处罚之前总要和被处罚的人进行沟通,能不处罚就解决的问题绝对不要处罚,毕竟我们是为了规范工作而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处罚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因为我们的工作不是一时而是长期持续的工作。业务院长在乎的绝对不是区区100元,您让他在周会上出了太大的丑了,一般人都会接受不了,别说他是副院长,就是咱一小职员,又点名又挨罚的面子上也很难堪不是?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我想,这会儿更难受的是他,恕我直言了!

lqxm 发表于 2012-10-16 21:18

很是佩服老师的勇气,但社会很现实,处事还是要讲究一下技巧吧,要不最后吃亏的可是你自己哦!有多少领导真的能做到公私分明,公报私仇的大有人在,祝你好运!

无声的雨 发表于 2012-10-16 21:23

真佩服你的胆量,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院感人就是这么较真,所以受伤的总是我们自己呀!可话有说回来,这样做值得吗?还是讲究一点方式方法吧,毕竟胳膊拗不过大腿呀!加强沟通,适可而止吧!

jinxiangtang 发表于 2012-10-16 21:23

刹那芳华啊,这次你伤得真不轻啊!
做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被你处罚的毕竟是业务院长,还在会上公布。他说你吃多了,是轻的。咱们走着瞧,事后必有动作,要小心。

河边草 发表于 2012-10-16 21:24

很佩服你的勇气和正气,敢作敢为,不分地位高低,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但院感的路很长,毕竟在我国,大家的院感意识可没日本、台湾先进,中国人不勇于承认错误,死要面子活受罪。要想使自己有一个宽松的管理环境,不要轻易得罪领导,包括科主任。毕竟院感工作靠大家执行与落实。

侯建华 发表于 2012-10-16 21:35

哈哈......真的很佩服老师的勇气和胆量,值得我学习,因为我的处事方式还做不到这样。院感工作涉及面很广,他是业务院长,今后需要与他沟通的事很多,如果遇到事情需要他的支持和帮助时,我感觉他可能会为难你的,今后的工作你要多加小心啦。供参考{:1_17:}

沧海一声笑 发表于 2012-10-16 21:39

很佩服啊,院长未必就是大肚的宰相,处罚也不是目的,不过做过了就做过了,既然开了头就要坚持自己的原则,让对方明白自己是对事而不是对人,至于那位倒霉的院长,你还是要单独找他谈谈话滴,安抚一下受伤的心灵。

静之秋月 发表于 2012-10-16 21:41

{:1_10:}看看论坛就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有几个敢于直言的。。。一定活得糊涂点。。。哎。

快乐无限 发表于 2012-10-16 21:44

给院长开罚单,很佩服你的能力和胆识{:1_9:}{:1_9:},也很佩服你的敬业精神!不过还是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求真务实 发表于 2012-10-16 21:44

本帖最后由 求真务实 于 2012-10-16 21:53 编辑

“只要你的心是晴的,人生就没有阴雨天”。
这件事,你也很受伤了,未来有可能要走一段泥泞的路。

樵夫 发表于 2012-10-16 22:05

理论上你完全正确,但是应该照顾一下院长的面子,至少事前先跟他沟通一下,晓之以理呗。
我们有一次检查发现业务院长的科室手卫生没做好,全院倒数,要在全院晨会上通报批评,事先将要通报情况与其沟通,看得出来他还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支持我们的,但是效果非常的好。

倚天屠龙 发表于 2012-10-16 22:20

我个人的见解,对于业务院长,犯错,应该罚,还应该重罚,但是罚之前必须要和他深刻的沟通,同时提供暗访的证据,请他理解配合工作,一定是要在会下沟通好的,才能够对领导动刀子,如果你的沟通不起作用,最好在请更高的领导协调(绝对不是批评呀),达成共识。最好是在会前能够让领导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而且勇于乐于改正,还能够自己甘愿充当反面典型,这样的震慑力就会非常好了。院长犯错,与庶民同罪,那以后谁还不掂量一下。中国的事情很多都是需要会下沟通的,会上才说,经常不会有好的效果,还会得罪人,同样的问题,用不同的方式处理,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网上有视频《管理沟通,曾仕强》。你看看,会有收获的。

落花生 发表于 2012-10-16 22:27

敢做敢当,虽然领导不高兴,但拿领导开刀,其他人可能也怕您三分。对于那些专门谄媚奉承领导的马屁精我们鄙视。
看看胡教授这篇帖子,可能对您有启发http://bbs.sific.com.cn/thread-85433-1-1.html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12-10-16 22:48

事情既然做了,就不评价你的做法了,也不要纠结与受伤了,就想想以后吧,先冷处理,平静自己,平淡的处之。
在以后与该院长相处时,还是先示弱,或者找个合适的机会主动诚恳的退一步,有时退一步未必不是上策,强出头未必就是真的强势,你懂的,
这可是推心置腹的建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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