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2-9-29 07:05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进入ICU工作?—多人应助

问,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不可以进入ICU工作,如不能进入规定出自何处,请赐教,谢谢!

彩霞88 发表于 2012-9-29 08:06

现在医师注册体检都取消了这一项,我认为是可以进行ICU工作的。手卫生、消毒隔离制度的强化,我们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持续改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初学之人 发表于 2012-9-29 08:18

个人觉得也是可以的,注意防护

gemao 发表于 2012-9-29 08:24

本问题的潜在意思是: 医务人员将疾病传播给病人,该如何处理?如果病人因治疗医生是乙肝患者或携带者,而投诉被感染,如何处理?
医务人员被病人感染、暴露是职业暴露?倒过来呢?我们在职业暴露中要求,病人表面抗原阳性,医生无抗体,必须要注射乙肝疫苗;如果医生是抗原阳性,而病人无抗体,如何处理?从伦理上为何只保护医务人员而不保护病人?

宁静思远 发表于 2012-9-29 08:32

个人认为,从理论上讲,站在保护病人的角度看,还是不应该从事临床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单位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一心一意 发表于 2012-9-29 08:32

最好找到依据,找到相应文件。

水墨画 发表于 2012-9-29 08:33

其实这种现象还是会经常出现的,有些医生在刚开始工作时体检查了都健康的,乙肝也是阴性的,可工作几年后不知啥时就变成乙肝病毒携带者了,这样医院也不可能把他们转岗呀,如骨科主任、妇产科主任等,甚至手术室人员也有这个几率呢{:1_1:},怎么办?护士还好一些,转岗容易,医生就难了。。。

bsgcyy 发表于 2012-9-29 08:37

我也认为是可以的,现在乙肝病毒携带者好多,加强防护呗!至于文件?{:1_12:}

木易杨 发表于 2012-9-29 08:37

根据乙肝的传播途径,做好标准防护应该不会传播给病人,因此也没有必要转岗;但是如果考虑到感染控制措施难以全面落实,仍然存在传播的可能性,不同医院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措施。

fd_daisy 发表于 2012-9-29 08:38

问题是如果发生暴露给病人了,我觉得理论上应该按照职业暴露处理,就是不知道是否会有法律问题?

赏花之旅 发表于 2012-9-29 08:42

个人认为是可以的,因为目前只有餐饮业乙肝病毒携带者才不能从事。

边缘科学 发表于 2012-9-29 08:45

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事,在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是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其实同时还要保护患者的健康。

jcyyhlb 发表于 2012-9-29 09:24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位思考,如果是你的亲人,你愿意让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给看吗?的确值得讨论的问题。

星空烟云 发表于 2012-9-29 09:30

我们这个行业本来就是职业暴露的高危行业,假如感染后就转岗,那以后还可以考虑纳入职业病范畴了。

蓝天白云2 发表于 2012-9-29 09:31

医务人员被病人感染、暴露是职业暴露,我们在职业暴露中要求,病人表面抗原阳性,医生无抗体,必须要注射乙肝疫苗;倒过来,如果医生是抗原阳性,而病人无抗体,如何处理?从伦理上为何只保护医务人员而不保护病人?所以,我也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才不能从事。 但现实中有些医生,刚开始工作时体检查了都健康的,乙肝也是阴性的,可工作几年后不知啥时就变成乙肝病毒携带者了,在这样医院也不可能
把他们转岗呀,由其现在医务人员紧张的时候。

云儿白浪 发表于 2012-9-29 09:33

那你们有没想过这个感染者的感受啊,她为这个岗位付出了那么多,突然让她换岗位,有点不人道吧,再说只要做好防护是不会发生传染的啊!

秋田叶 发表于 2012-9-29 09:58

我认为是可以的,日常工作中做好防护!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9-29 10:58

从职业道德出发,从标准预防原则保护患者的利益出发,具有传染性的乙肝医务人员,不应从事易发生血液、体液暴露的工作岗位。{:1_10:}

东莞-秀秀 发表于 2012-9-29 11:33

首先要做好标准预防措施!其他都是次要的!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2-9-29 13:58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2-9-29 1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职业道德出发,从标准预防原则保护患者的利益出发,具有传染性的乙肝医务人员,不应从事易发生血液、体液 ...

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HBV),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正常,1 年内连续随访3 次以上,血清ALT 和AST 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的群体。目前中国人口中约有十分之一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数无症状,其中1/3出现肝损害的临床表现。
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共有5条:一是血液传播,如输入含有乙肝病毒的血液等;二是生活上的密切接触,如共用一个饭盒、牙刷、毛巾、剃须刀等,但前提是有皮肤粘膜的破损;三是性传播,唾液、乳汁、精液、阴道分泌物等;四是母婴垂直传播;五是医源性传播,如使用不洁注射器、消毒不严格的内窥镜以及不卫生的修牙、补牙等。
 还有,2012年5月,卫生部发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说明,新《规范》准许乙肝携带者从事幼托工作,但禁留指甲。
综上所述,我认为,如果这个工作人员的乙肝携带不是出于肝炎病毒活跃期,一般情况下在ICU里工作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要注意的就是该工作人员身上有破损伤口的时候,要注意隔离防护,避免将破损伤口的血液与其他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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