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输液反应后进行细菌培养的意义
药剂科规定只要发生输液反应,科室必须留下输液管和液体(不能拨开),通知院感办对其进行采样做细菌培养,几年过去了,无论是个例还是群体都未培养出阳性结果,而药剂科同时做的内毒素监测阳性率也特别低,请教各位老师,您院是如何做的?这样做有意义吗? 我们是这样做的,必要时可封存可疑液体,送药检所检查。谢谢! 造成输液反应环节较多,把包装完整同批号同品种输液、药品和输液器送到药检所检测。 好好学天天上 发表于 2012-7-15 18: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造成输液反应环节较多,把包装完整同批号同品种输液、药品和输液器送到药检所检测。
只把样品送到药检所,不用做细菌培养了吧, 这块的确还没了解过,谢谢各位老师的提醒,明天去详细了解到下。 玉蝶 发表于 2012-7-15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把样品送到药检所,不用做细菌培养了吧,
是的,不做细菌培养只做内毒素检测。 考虑过厌氧菌吗?传统血液培养基和巧克力培养基太浓会杀死受测的厌氧菌。考虑用胰化蛋白腖葡萄糖培養基 (TGEA)或 Reasoner’s 2A (R2A)培养基。
我们的处理方法和你们的一样 我们细菌培养,内毒素监测都做。未检出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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