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器械的监管机制
在供应室的验收中,专家反馈应建立外来器械的监管机制,请问各位老师,外来器械的监管部门是不是设备科、护理部、医务科、院感办共同监管?可我院除了院感办检查,设备科签字,没有任何部门检查,是否要有院办下发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监管机制具体如何建立?第二个问题:提前放行的外来器械如何追溯,是哪个科室追溯?
盼望老师的回答,谢谢!{:1_17:} 院感办主要是负责外来器械、包布的清洗质量,包内包外试纸使用是否规范。 刚把外来器械从手术室下到供应室清洗,感觉管理有点难。
站内搜索一下布衣老师的外来器械管理制度,基本可以明确你所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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