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天使 发表于 2012-6-17 22:14

手术室残肢处理问题

可能大家会回答我,按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就行了,但我这经常会有一些病人,要求将残肢交与家人处理。理由是将来死后要留个全尸,也就是先将肢体通过掩埋等方式留起来,将来死后再放在一起,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虽然我们交接时都严格执行了告知与签字手续并请医生签字。但还是觉得这样是不妥的,请问各位站友所在医院有没有这样的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清清 发表于 2012-6-17 22:23

如果不是传染病人,截肢和引产的死婴一样对待。正如你说的,很多人想拿回去(尤其少数民族地区),双方签字。

张志刚 发表于 2012-6-18 00:35

清清 发表于 2012-6-17 2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不是传染病人,截肢和引产的死婴一样对待。正如你说的,很多人想拿回去(尤其少数民族地区),双方签字 ...

是啊,我们基本也是这样处理的。

游侠天使 发表于 2012-6-20 19:29

本帖最后由 游侠天使 于 2012-6-20 19:32 编辑

谢谢以上两位站友的回复,看来我国的民俗有着不分地域的相通性。将这个问题提交给院感染控制办了,但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建议联系一下殡仪馆,能不能火化后保存?我还没问,但觉得执行有难度,产生的火化费用问题,如何监管问题,病人及家属心理上是否接受问题。另外还担心,现有的处理方式三甲医院检查会不会有问题?有三甲检查组的老师请给予明确指导。

小小石 发表于 2012-7-14 21:01

基本上我们是尽量要求患者家属交给自己处理,但家属如果强烈要求带回的话,我们也是双方签字之后家属带走

游侠天使 发表于 2012-12-5 19:52

前段时间到一家刚刚通过三甲检查的医院学习,答复是不可以交与家属,必须由医院处理。还没有进行三甲评审的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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