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可以在供应室、手术室工作吗?
今天,供应室、手术室护士长来感控办,说她们科室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职工,是否需要更换工作岗位?请教各位老师,哪里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我非常需要这方面的支撑材料,请帮助我!!!拜托了。。。。。 供应室、手术室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职工没有限制,记得有这样的文件,明天去办公室找找! 本论坛有发表过同样问题的讨论http://bbs.sific.com.cn/thread-27977-1-1.html 没有必要吧,我们科室也有啊。 个人看法,为保险起见,暂时换离岗位。 如果能找到相关的文件就好啦,如果没有限制就不用换岗位,时值三级医院评审之季,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事务。 烦请白衣飘飘老师帮忙看一下,给我指点。谢谢! 记得没有特别规定,无肝功能异常,就可以 老师,我看过论坛上的资料啦,可在没有找到相关文件规定时,也不好提意见处理这件事呀。那护士长一句话:“我可是汇报感控办啦,以后有什么事可跟我没关系。”在此时此刻,我更是大意不得。各位老师,帮我出出主意吧。{:1_10:}{:1_10:}{:1_10:} 为少担责任,还是调出来比较保险。 为少担责任,还是调出来比较保险。 谢谢老师,我先汇报主管领导再说了。好烦。。。。。。。 国家没有明确的禁止。像餐饮行业,原来是明确禁止的,查体也是必查项,但现在都废除了,所以如果不是在传染期,应该没问题,不用调动。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最好调离,尤其是在传染期更要隔离。 我院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员也在供应室、手术室工作,手术医生还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文件没有规定,皮肤没破损接触是不会传染。 国家好像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现在招工、入学都取消查乙肝了,如果调动工作的话,缺乏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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