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发表于 2012-5-14 21:50

新医改的怪相

本帖最后由 zhangfh(星火) 于 2012-5-15 06:19 编辑

新医改,让病人爱上了输液。新医改,让病人去指挥医师。




626074209 发表于 2012-5-14 21:58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沧然而涕下{:1_4:}

青青湖边草 发表于 2012-5-14 22:04

震撼、悲哀、心疼、无奈!!!!

百合lcn 发表于 2012-5-14 22:11

身为医务人员感觉非常的悲哀、心疼,但是又很无奈!!!!

cm1968 发表于 2012-5-14 22:53

不会是真的吧{:1_11:}

toto 发表于 2012-5-14 22:56

这是医生吗?帽子好特别啊{:1_10:}{:1_10:}{:1_6:}

halllo 发表于 2012-5-14 23:43

新医改,让病人爱上了输液。新医改,让病人去指挥医师。太有才了!

边境线 发表于 2012-5-15 00:03

新医改,国家的出发点是好的,落到实处变了味。

张淑敏 发表于 2012-5-15 00:22

越改越糟,受伤害的是医务工作者和老百姓

小土豆 发表于 2012-5-15 00:27

现在医院都在建立警务室,很多医院的警力不足,医改下一步可能还得“增加医院的警务人员”,本末倒置了!谁惹得呢?

逸君 发表于 2012-5-15 06:42

本应受人尊敬的职业落到如此窘境,无奈啊~新医改,好好PDCA、RCA•••

大漠驼铃声 发表于 2012-5-15 06:53

客观地看问题,这与医改无关,而与体制法制和舆论导向有关,哪个行业的消费者敢象病人这样闹?医闹凌驾于法律之上或之外。这是法律在这一片天地变成脑瘫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发生医闹先按照相关法律拿下或平息了再说,是谁赋予患方打硕抢的特权?政府的不作为支持和娇惯了他们。。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12-5-15 07:27

刑事案件与医改无关的!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责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小崔 发表于 2012-5-15 07:44

不知道医改将来会这样,但是只有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才是正确的,我们是有拭目以待了。{:1_12:}

yq731214 发表于 2012-5-15 07:50

呵呵,满足了我从小想当警察的愿望。悲哀啊,如此形象。

黑旋风 发表于 2012-5-15 07:51

这不会是真的吧!如果真如此,医生怎么能安心医治患者!?{:1_10:}

新手学习 发表于 2012-5-15 08:01

哎不得不说楼主很有才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医护人员自身安全确实受到很大的威胁

重命名 发表于 2012-5-15 08:04

太不可思议了啊,难道医生都要成服务员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2-5-15 08:08

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是医患矛盾的根源,治标不治本是永远也解决不医患矛盾的

xupeijun0818 发表于 2012-5-15 08:10

{:1_29:}悲哀啊!还谈啥成功的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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