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术部位标记
今年三甲检查细则中明确规定,如患者意识清醒,医生要与患者共同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术室护士要负责监督核查,我们医院手术部位标记已实施几年了,但总是有个别医生不按规定进行,反复提醒但收效甚微,请大家谈谈您所在医院是如何要求与执行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是如何解决的? 在三甲检查评审时开始这项工作,大家也很认真,重点还是要加强检查力度和手术室把好关。 请问老师手术室部位标定是由我们院感科管的吗?我们医院的情况我还没有了解过。 我们没管过,但我现在觉得很多事情落实都在临床,护士大多很认真,但那些大医生们却很敷衍,尤其在我们基层。 这件事应由医务处负责督导,似乎不在院感科督导范围啊! 是医务科和护理部共同管理的.我们感控不参与这一点.但我们去手术室检查发现我们医院执行的很好. 我也认为这件事不在院感科督导范围啊! 这个不是院感的业务范畴,所以不是特别关注,不过本院执行得不是很好。 hzx 发表于 2012-2-12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我们没管过,但我现在觉得很多事情落实都在临床,护士大多很认真,但那些大医生们却很敷衍,尤其在我们基层 ...
我们院是医务科管理,不在感染科管理范畴。 我们是在一侧肢体系腕带,像小儿疝气会用记号笔在皮肤上标注 主要是由医务科管理手术标识。如果无手术记号标识,不能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护士及麻醉进行核对 由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 我觉得是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 lgl123 发表于 2012-2-12 2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老师手术室部位标定是由我们院感科管的吗?我们医院的情况我还没有了解过。
应该是医务科重点管理。 如不标记就不能手术,直到做好标记为止。我们楼层的护士也会把关,一旦未标记就打电话给手术手术医生,等手术标记好才接,不过我们提前半小时通知接病人。 我们医院也是医务科和护理部管理,经过等级医院评审后,执行得不错。 呵呵,谢谢大家,是不属于院感范围,是安全管理部分的,有解决不好的问题总是第一时间来到这里求助,忽略了主题了! 我认为:医务科和护理部管理,经过等级医院评审后,执行。医生要与患者共同进行手术部位标记,手术室护士要负责监督核查。 只有请机关出面,不做标识不接病人,不麻醉。(特殊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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