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液体的有效期
置针冲管的液体有效期是多少该还是遵循开启使用的2小时,抽取使用的24小时。
启后2小时{:1_17:}{:1_1:}
单纯溶媒24小时,溶入药品了的液体保存2小时。 同意二楼的观点,无菌液体开启后有效期为2小时,溶媒有效期为24小时。 如用生理盐水冲管开瓶后24小时内有效。 应该是开启使用的2小时,抽取使用的24小时。现在临床上开启使用的液体很少了,留置针冲管的液体都是化在250的NS中,再逐个抽出使用,我们临床上250的封管液有效期是24小时,而已抽出的有效期是2小时,也不知对错 本帖最后由 conankillergao 于 2012-1-18 16:50 编辑
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规定: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颁布后上述规范即废止,请问楼上各位同仁数据出处???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最然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颁布后废止,但是《办法》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我认为还是可以延续执行的,你以为呢? 临床检查考核用的标准都是按规范中的规定去检查的.不对吗? 同意开启使用的2小时,抽取使用的24小时 开启的2小时,抽取的24小时 开启的2小时,抽取的24小时。{:1_17:} 本帖最后由 conankillergao 于 2012-1-29 12:36 编辑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12-1-21 10:52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最然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颁布后废止,但是《办法》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我认为还是可以 ...
版主您好:
2000年颁布的《医院管理规范》废止后,其中关于重点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细节的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未详细列出,卫生部虽然后续出台了几个规范文件,但如护理工作感染控制规范内容依然无章可循,与护理部交流后,发现有的科室遵守的是2010年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治疗室工作制度第11条:打开后的无菌液体,需继续使用者,需注明打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有效期不超过8 小时)。
卫生部各种规范文件众多,有的甚至自相矛盾,希望高人指点。
开启使用的2小时,抽取使用的24小时 卫办医政发〔2010〕8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结核分枝杆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中(三)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等,防止二次污染。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婴儿暖箱的湿化装置应当使用无菌水。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应当注明时间,规范使用,并避免患者共用。无菌液体开启后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需要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要保证其使用方法、浓度、消毒时间等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加强对使用中的液体化学消毒剂的浓度监测。 我们入静脉的是2小时,外用的生理盐水24小时。 shang2134273ye 发表于 2012-1-21 1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开启使用的2小时,抽取使用的24小时
我们医院也是开启的使用2小时,抽吸的24小时管理 "开启的使用2小时"是不精确地,不能一刀切,有特殊时限要求的药物说明书会注明的。如果照2h的话,心内科、儿科、老年医学科病人所有输液都输不完就超过2h,扔了?!血管外科在患肢输入肝素要维持24h,按2h的说法,那就得换12次。还有一些抗肿瘤的特殊药物都是超过2h的。临床事实证明,2h这个时限太绝对,没有可行性,患者那一关就不会同意,药费谁出;也没有细菌学检测方面的循证依据。我院关于无菌溶媒和静脉封管液的有效时限是24h。 规范不符合现实也是空谈。我们也没有用2小时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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