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盎然 发表于 2011-7-20 15:49

一次性创口灭菌贴、一次性导尿管打开未用,灭菌后能继续用吗

一次性创口灭菌贴、一次性导尿管打开未用,护士长怕浪费,用甲醛熏蒸后继续用,请教如何处理较好。

青霉素 发表于 2011-7-20 16:05

甲醛熏蒸不能达到灭菌,这是共识了。

gaoxd5 发表于 2011-7-20 16:16

一次性物品不可以重复使用,即使没有使用重新灭菌也不可以。因为无法评价其功能

春意盎然 发表于 2011-7-20 16:19

谢谢给予的指导,立即通知手术室护士长整改。

阡陌 发表于 2011-7-20 16:24

一次性物品不可以重复使用,即使没有使用重新灭菌也不可以。

xuxin 发表于 2011-7-20 17:17

回复 1# 春意盎然

甲醛致癌,且达不到灭菌,一次用品已经卖给病人怎么还要重复用。
一次用品往往是无法第二次灭菌的物品。

CAM1130 发表于 2011-7-20 17:33

一次性用品不可以重复使用。

liuping 发表于 2011-7-21 08:40

甲醛熏箱一定要停止使用,其一会对医务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其二不可用于物品的灭菌

论坛好老师 发表于 2011-7-21 11:38

甲醛薰箱手术室是绝对禁止使用的,一次性灭菌物品原则上应该一次性使用。

金陵 发表于 2011-7-21 20:27

一次性物品不得二次灭菌使用。但科室考虑成本经常重复灭菌使用。院感办应加强监管。

630625 发表于 2011-7-27 08:21

一次性物品过期应报废,不能灭菌后再使用。

aoluomin 发表于 2011-7-27 08:54

甲醛熏蒸不能达到灭菌,一次性物品不可以重复使用,即使没有使用重新灭菌也不可以。况且现在灭菌必须在消毒供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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