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梅毒、HIV、HBV、HCV均为阴性的手术病人,发生职业暴露时如何处理?
对梅毒、HIV、HBV、HCV均为阴性的手术病人,在手术时发生职业暴露(被手术缝针扎伤),是否也要查这四项并跟踪? 我也想请教类似的一个问题:对梅毒、HIV、HCV均为阴性,但HBV阳性的病人,发生职业暴露:针刺伤,是否也要每月跟踪一次血检查,要跟踪多长时间?谢谢! 对此本人也有疑惑,很想听听论坛各位老师的指导意见. 对明确没有血源性传染病暴露源的针刺伤需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是否需要进一步追踪,从理论上来讲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愿望,医院有能力承受,可以提供后期的检测。我们是这么做的。 谢谢老师!我院也有这种事情发生,我又学到好的经验,高兴! 这个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能自己把握。 我院目前执行的也是建议不再进行相关检查及用药。但也尊重暴露者的意愿,如果本人愿意检查则按个人、科室、医院各承担40%、30%、30%比例报销费用 从理论上讲不用处理,但是有窗口期患者。所以根据本人意见,同时我们也于暴露当日对暴露者做查血,三个月后再跟踪一次。 学习了,原来我们都做,现在指导也没必要做了,但是我院今天有一护士发生职业暴露了,暴露源是乙肝,安排护士采血,最可恨的是检验科的主任竟然问是不是故意扎伤的,谁没事愿意发生职业暴露。 我们医院处理是 如果免疫4项阴性的病人,只按针刺伤处理,分析原因并提供职业暴露的预防教育,提醒科室进行职业暴露的再次学习。 但是如果员工问,如果病人处于窗口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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