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花 发表于 2011-6-22 16:51

骨科植入物生物监测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婉若秋水 于 2011-6-22 20:38 编辑

骨科植入物灭菌处理时需要进行生物监测才能放行,请问有无相关的规定或操作指南?

吕永红123 发表于 2011-6-22 18:15

我们是根据新的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来执行的。

青城山 发表于 2011-6-22 18:27

根据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中国人名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剂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5.10无菌物品发放
5.10.1 无菌物品发放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10.2 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无影 发表于 2011-6-25 08:53

根据WS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4.1.5灭菌植入物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2.3.2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灭菌过程挑战最难灭菌的装置)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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