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x920510 发表于 2008-3-15 11:04

医用皮肤注输消毒器(药械监、药管械(准)字作为消毒剂如何管理

一种消毒产品:用于新生儿脐带消毒护理,盒内共有两瓶,PVP-I、双氧水、棉签。生产许可号是药械监,注册号是药管械(准)字。
只看产品应该是属于消毒剂范畴,但厂家是以卫生材料进的单位,我在临床发现这种产品,认为应该是属于消毒剂范畴,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去审核资料,不是消毒剂范畴的批件,不知怎样处理,能否继续使用,请教专家。

浙江胡 发表于 2008-3-15 17:19

PVP-I和双氧水必须有药准字或卫生部的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否则不能使用.

2008guoli 发表于 2008-3-18 08:44

回帖

我在工作中也发现有这种情况,一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中(一次性导尿包等),也放有碘伏棉球,但也未提供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只能是我们管理科室加强管理,让厂家提供消毒产品许可批件。

姜海波 发表于 2013-5-22 22:10

请问老师:关于“皮肤注输消毒器”用于静脉输液时皮肤消毒安全性怎样?

yryygk 发表于 2013-6-24 22:39

姜海波 发表于 2013-5-22 2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老师:关于“皮肤注输消毒器”用于静脉输液时皮肤消毒安全性怎样?

按照产品说明应该是可以用于静脉输液时皮肤消毒的,但安全性没考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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