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 发表于 2011-3-25 10:43

发生职业暴露后暴露源不明确也须进行跟踪调查吗?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如果感染源不明确,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HBsAg(-) 、HBsAb(+)、抗-HCV(-)、抗-HIV(-)、TPHA(-)也要进行追踪调查吗?

lxl20020599 发表于 2011-3-25 10:53

我觉得职业暴露,一级预防是前提也是重点。进行追踪是督促其进行免疫接种也是预防(三级预防)。
我认为应该建立很好的防护、追踪制度,并切实做起来!

和平鸽 发表于 2011-3-25 11:43

回复 1# 周静

暴露源不明确的更要跟踪调查,对职工负责。你目前的案例,乙肝不用跟踪了。

吴晓梅 发表于 2011-3-25 12:28

赞成3楼老师的意见,暴露源不明确的更要跟踪调查,对职工负责。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1-3-25 12:53

根据《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7.3.3 对于未知源患者,要评估接触者被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或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因此应对暴露源不明确的职业暴露更要跟踪调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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