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萨
发表于 2011-3-24 10:09
1、局部伤口处理;2、核实注射器是否“三证齐全”;3、提前预防:全员注射乙肝疫苗(我院已搞过)及做好有关知识培训。长见识了,谢谢各位老师!
lianlu
发表于 2011-3-24 10:10
我认为没有必要注射疫苗与破伤风,局部处理就行了。将注射器的问题向厂家反馈。
我心飞扬
发表于 2011-3-24 10:14
我同意局部不用处理和向设备科反馈的做法,同时我认为护士的操作规程有欠缺,这是问题的根本。——哈哈,超出院感的范围了。
豆豆123
发表于 2011-3-24 10:16
不需要按职业暴露处理,只要局部消毒就可以了,把情况反映给设备科,如是产品问题就要退回去。
花好月圆2014
发表于 2011-3-24 10:21
谢谢各位老师,已根据器械科的要求填了不良事件表,器械科答应与厂家沟通。看来这护士不用按职业暴露处理,就不用填职业暴露表格了。因这护士没做过预防注射,还是督促她做好防疫工作。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1-3-24 12:37
局部处理即可,但需要加强职业防护的培训,通过这个实例教育医务人员,在任何时侯都要想到要保护自已。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xiaolongnv
发表于 2011-3-24 12:46
回复 4# Spring2010
检查科内存货是否还有没有针帽的注射器,同时向医疗器械科反映,检查其他科室有无没针帽的注射器,如果只有这一个注射器没有针帽,提醒厂家注意质量。如果还有的话应退货或换货,如果经常出现应考虑更换厂家。
冷月无声
发表于 2011-3-24 14:02
注射器还没有使用是清洁的,伤口局部处理即可,注射器的事反馈采购部门,无需上报。
fygy
发表于 2011-3-31 16:35
我也认为不需要做特别处理,注射器是清洁的伤口局部处理即可。另外注射器没有针帽应属于不合格产品呀,当然要向设备科反应。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我们也应该收集这方面的资料。
飞菱如水
发表于 2011-4-8 16:14
个人认为既然注射器是三证齐全,招标中标产品,就不应该安职业暴露处理,因为注射器是清洁的,所以也没必要打疫苗和破伤风
feier7140
发表于 2011-4-8 22:34
我认为不需特殊处理,但建议:如果这名护士近期无体检,就做一次“血四查”,留取护士的本底健康档案,以防万一,以防将来讲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