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67|回复: 6

女教师普通胆囊炎手术五次开刀 20万手术费谁来承担?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女教师普通胆囊炎手术五次开刀 20万手术费谁来承担?

2011-03-15 22:59
小榕曾经是青海省西宁市一家私立幼儿的教师,两年前,她在青海红十字医院做了一次胆囊炎手术,没想这样一个普通手术给她带来的是随后两个月内的另外四次手术。
五次开刀,给小榕留下了无法抚平的伤疤、七级伤残和20多万医疗欠费。
为小榕做手术的青海红十字医院承认,第一次手术的医生在手术中损伤了小榕的胆总管,后面的四次手术是为了消炎、补救。那么后面四次手术产生的20多万元手术费该由谁来承担?双方各执一词,医院将患者告上法庭。患者反诉医院医疗伤害。案件审理结果如何?请听中央台记者陈俊杰、葛修远的报道。
24岁的小榕原本是青海西宁市的一名幼儿教师,曾经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而一次手术却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2008年5月,小榕住进了青海红十字医院,并在5月12号接受了胆囊炎手术。
【录音】担心手术对身体恢复不好,医生说没事,这是个小手术很快就恢复了。手术费就六七千块钱,也不贵。在医生建议下,做了以后就不疼了,我们说那就做吧,做完了倒出现这种结果了。
然而手术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简单,事情的发展超乎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料:
【录音】第一次手术就是个失败的手术,当天进去手术时间很长,等我眼睛睁开特别的疼,不是一般的疼。人家做完手术是一天天渐好,活动活动,我是一天比一天疼。16号的时候疼痛就特别厉害了,当晚医生给做了B超,大夫说要做第二次手术。当时在家人的逼问下说把胰腺损伤了,逼着他把医院领导叫来了。
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小榕不愿意再承受手术的痛苦,但医生说胰腺已经感染发炎,不做手术会很危险。
第一次手术后的第四天,小榕接受了第二次手术,清除胰腺周边的炎症。小榕没想到的是,在接连的两个月里,她又接受了3次手术。根据医院的病例记录,这些手术分别是胃空肠吻合术、十二指肠造瘘术、坏死肋骨切除术。
两个月内做了5次手术,动了5次刀,小榕腹部的刀口无法愈合,胃部经常疼痛,体力下降。
【录音】身体损害很大,胃经常疼,肚子上有很多伤口,凹凸不平。只能从事比较轻微的劳动,不能从事比较重的劳动。休息了半年曾经尝试工作,但是还是觉得精力和体力不行,现在的工作也会三天两头请假。
主持人:那么医院为什么要给小榕做5次手术?第一次手术中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一份来自青海省高院司法技术室的鉴定意见书揭开了小榕5次手术的秘密。
司法鉴定专家查阅了小榕的病例发现,第一次胆囊炎手术损伤了小榕胆总管,并引发了胰腺发炎。
青海红十字医院副院长高春江是小榕后四次手术的主刀医生,对于第一次手术给小榕造成损害这一事实,他并不否认。
【录音】开口是开在了十二指肠下面了,所以下面通不通,我们不知道,用探子来探,稍加压力通过狭窄段,并有阻力突然消失之感说明已经进入十二指肠,并可扩张,就是这个动作,不是你肉眼能看到的,所以会发生损伤。
胆管的损伤引发了炎症,医院为了清除坏死组织消炎又实施了4次手术。高春江副院长说医院这样做是救了小榕。
【录音】院长:说实话没有医院的技术,这个病人都可能活不了
记者:这么严重吗?
院长:当然了,并发的胰腺炎很严重的
但在小榕看来,医院带给自己的是无法弥补的伤害。法医鉴定的结论是小榕已经构成了7级伤残。去年7月,丈夫也和她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录音】它应该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因为都是它的过错,导致我一系列身体病变以及精神上的伤害。我不是离婚了嘛!现在就我一个人了,不工作也没办法生活。
那么,医院又是怎么看待小榕的指责呢?高春江副院长认为,这种损害是常见的并发症,在合理范围内的,患者自己应该承担并发症带来的后果。
【录音】高: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假道,发生率是30%,每个人轻重不同,她就是30%的有损伤的。
记者:几率是在允许范围内?
高:当然是在允许范围内,谁都不是神仙,骨髓移植有成功有失败,失败了就把大夫枪毙了?谁能保证?现有的技术就达到这个水平。这是胆总管手术,就会有风险。
记者:一次并发症四次手术很正常吗?
高:这有什么不正常的?并发胰腺炎可能就有胰周浓肿。
记者:为什么不在第二次第三次做完,为什么要分五次做?
高:胰腺炎的腹腔被污染,不能做转流手术,要是做了吻合口就漏了,这是医疗原则,没做对了,做了就更错了。

主持人:医院实施的四次补救手术产生了23万元的手术费和医药费,这些费用应该由医院承担呢?还是患者自行支付呢?围绕着这个问题,双方又产生了强烈的分歧。
小榕没有医保,手术后又没法正常工作。对于发生的巨额医药费,她的观点很明确,医院不仅要承担医药费,还要给予自己补偿。
【录音】我觉得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医院来承担了,是医院的过错导致我受到了伤害。
但在高春江副院长看来,并发症是正常的,医院是在治病救人,钱自然要由小榕支付。
【录音】欠的钱不是我的钱,是国家的钱,必须要有依据,凭什么要欠20多万,账怎么走啊,总的有依据,我们错了也错在明处啊,要不上级审计部门审计,谁同意欠的?我们是在维护国家的权利。
双方各执一词。青海红十字医院一纸诉状将小榕告上了法庭。
经过将近两年的漫长诉讼,西宁城北区法院在今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医院后面实施的4次手术是对之前过错的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理应由医院担负。
另外,由于小榕提起了针对医院人身伤害的反诉,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小榕两万四千元。
然而医院并不服气,一审判决后很快提起了上诉。
【录音】我们肯定不服气。不能21万都算到我的头上,鉴定说写的很清楚,医院负轻微责任,你凭什么给我算百分之百啊?
小榕也感觉判决赔偿的数额太少。
【录音】一审虽然判决我赢了,但是判决的2万多,远远不止我支出的费用,还有精神伤害。
目前,这起巨额手术费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究竟谁来承担手术并发症的后果?谁又将为这样的后果埋单?医院和小榕都在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医院的等待是为了能够讨个说法,填平财务窟窿。而小榕则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改变已经扭曲的人生轨迹。
主持人:手术并发症是比较普遍的医疗行为,它所带来的伤害和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怎样界定医院的行为?这一案例或许将提供很多借鉴。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星火 + 2 淡定

查看全部评分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1-3-17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确定到底是并发症还是医疗事故,才能判定是谁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囊炎可以有这么多并发症呀,吓死人。为什么偏偏发生在她一个人身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小榕做手术的青海红十字医院承认,第一次手术的医生在手术中损伤了小榕的胆总管,后面的四次手术是为了消炎、补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全责,并发感染是由于手术引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手术失败或是医院感染,医院都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1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应负一定的责任,不管是感染还是手术并发症都是因胆囊炎手术引起的。毕竟24岁的年轻小榕,因一次手术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因手术失去了幸福的家庭和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