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感控 发表于 2010-8-2 11:51

医务人员借调到社区发生了职业性暴露应由那个部门负责?

医院与社区属于不同的医疗机构,医院的医务人员借调到社区发生了职业暴露,要进行血液追踪监测等一系列的处理,应由社区机构负责还是由医院负责,社区负责人认为那些医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医院应由医院处理,但医院方面认为发生的地点不在医院应由社区处理。到底应由那个部门处理,有无相关的法规定?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0-8-2 12:03

没见到过相关的法规,有什么不可以协商解决的呢?如果不能协商,我觉得发生职业暴露的人是医院的,人事关系在医院,理所应当由医院负责吧。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0-8-2 12:16

不管由谁负责,人是最主要的,先抓紧时间,按程序处理,不要延误时机,等应急处理完了再坐下来慢慢谈谁负责的问题。谢谢!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0-8-2 12:51

回复 1# 2003141048


    没有相关规定,还是协商解决吧!

谊文 发表于 2010-8-2 13:24

双方协商解决,应该对我们的医务人员负责,不要互相扯皮。医院是借出单位,是在你的安排下医务人员才到社区工作的,当然得负责;社区是医务人员为你做事而发生职业暴露,当然也得负责。再说这点钱都是国家的,何必难为我们医务人员自己呢?!

珠珠 发表于 2010-8-2 14:53

我觉得发生职业暴露的人由医院负责吧。

学感控 发表于 2010-8-2 16:02

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已在第一时间处理了,现在双方正在协商,因为关于血液追踪监测的化验单由防护科负责,所以他们说的也不无道理,我们的医务人员是为他们服务,发生地点工社区,因此社区应承担一定责任。社区医务人员来到医院发生职业暴露医院也承担责任,发生职业暴露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可他们的人事关系在社区,是否社区也要像医院一样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承担责任。

老朽 发表于 2010-8-2 16:08

我认为:
借调---应由使用单位负责。
外派---应由外派单位负责。
只有一个原则,对工作人员本身负责最重要,尽快协商解决做好善后工作。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0-8-2 19:37

回复 1# 2003141048

发生这样的事,应该互相主动承担责任,而不应该互相推诿。使当事人心寒{:1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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