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0-5-15 22:42

诺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致死乙肝病人的背后

table=98%,#ffffff]
诺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致死乙肝病人的背后

发表日期:2010-05-15本页面已被访问:11次
强生公司美林召回风波未平,又一国际豪门诺华被爆其旗下治疗乙肝的药物“素比伏”因严重不良反应而致人死亡。
本人非消化内科医生,不知道此药物具体治病机理为何,但看到“服用素比伏治疗每天价格在24元左右。而且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立刻停止,否则将发生爆发性肝衰竭”这样的介绍,还是觉得很好奇。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药物,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停止?这样的严重情况病人开始治疗前是否完全告知?病人和家属事先是否完全知道可能面临的风险?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ADR检测中心也早在2008年4月就连续发布素比伏的警示,但国家药监局始终未将这些警示公开。这与对待其他药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国家药监局为何没有公开警示?这种态度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想到前几天的强生召回事件,在美国FDA发停止使用美林口服液警示之后的将近3天的时间里,国内的新闻媒体没有任何提及,始终都是静悄悄的。而这次,面对致死人命的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的态度也值得玩味。难道真的是某些人不幸言中的那样:这些国际化的大公司的公关能力很强大!很强大!

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有意或者“无意”的去淡化药品不良反应,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

把人命关天的药物不良反应秘而不宣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质是在追求其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摒弃并侵害了千千万万个孩子或者乙肝患者的利益,将更多的不知情的患者置于更大的不必要的风险之下。

“不做恶”,多么简单的三个字,是Google这个互联网公司的公司准则,而对于强生、诺华这样的专业生产药物、化妆品的国际化大公司,在赚取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作为其公司文化的基石难道不应该更加把病人的生命置于首位,把病人的利益置于首位?



强大“公关能力”的背后,难道真的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而那些被公司强大
公关而一路绿灯放行的官员们,“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你是否也在犯罪?......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卓 铭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0-5-15 22:42

伸阅读:
  “素比伏”的通用名为替比夫定,2008年12月末,安徽19岁青年李立力在连续服用替比夫定9个月后因严重不良反应而死亡。
  这已经不是素比伏的第一例致死病例了。在此之前,浙江地区发生因该药不良反应导致服用者死亡两例,“安徽芜湖也有一例死亡,但我们没有得到明确 的病历。”程林表示。
  引发这些死亡的替比夫定,仅仅是一个上市不到3年的新药,并且目前仍有近万患者还在服用!
  隐藏的风险
  慢性乙肝几乎没有特效治疗药,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过去乙肝多靠中药治疗,西药则多用贺普丁(拉米夫定)。”
  中国是世界上乙肝发病率最高的国家,保守估计病毒携带者在1.3亿人左右,慢性乙肝患者接近9000万人。诺华公司曾估计中国患者占到世界的三 分之一。
  葛兰素史克公司的贺普丁在2006年9月专利到期之前,国内年销售额接近7亿元。乙肝治疗市场的巨大可见一斑。
  诺华制药的素比伏在贺普丁专利过期之后华丽登场。2006年10月,美国FDA批准其在美上市,随后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等欧洲国家相继通 过审批。在中国,素比伏是2007年2月14日拿到新药上市的许可。
  诺华制药对素比伏在中国的销售寄予厚望。2009年,该产品在我国国内销售额约为2800万美元,而欧洲券商Kepler Equities当时预估,2010年该药品中国销售将接近7000万美元。
  上述人士介绍:“服用素比伏治疗每天价格在24元左右。而且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立刻停止,否则将发生爆发性肝衰竭,因此,患者一年消费此药物的 费用就达8000多元。”
  但服用素比伏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以至于FDA在批准其上市之时,就要求在标签上标注警示级别最高的黑框警告。
  但在国内,诺华制药在推广过程中有意淡化这一警示。安徽省一名知情医生透露:“类似药品的回扣率在20%左右,厂家不愿提不良反应,医生自然更 不愿提。”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中心曾上报两例服用素比伏致死案例,程林表示:“国家ADR检测中心也早在2008年4月就连续发布素比伏的 警示,但国家药监局始终未将这些警示公开。这与对待其他药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程林出示了一份2008年10月21日浙江ADR监测中心发布的内部通知,通知表明,国家药监局已明知该药的严重ADR,并在2008年两次发 布警示。但自始至终,国家药监局和诺华制药方面都没有采取措施,召回或停止使用该药品,诺华制药仅仅在2008年12月18日提出申请,在药品说明书上添 加了不良反应警示,但悲剧仍在继续发生。
  而且,素比伏是尚处在四期临床之中的新药。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张志杰表示:“过去药品临床试验只要做三期,第四期是在新药获得上市证书后,对 药品进行的跟踪追查,这一观察期最长可以延续5年。”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四期临床中发生4例死亡病例,而且涉及的ADR并没在说明书中列示,不管怎么说这个药都是应该收回的。”
  背后利益链
  程林认为相关不良反应报告没能及时公布,存在明显漏洞。“我以取证的名义到国家和浙江ADR监测中心要求查阅相关报告,但均遭到拒绝。这样的文 件是不应该保密的。”
  但秘而不宣显然对诺华制药有好处。致死事件之后,素比伏的销售并未遭遇显著影响。
  合肥当地人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致死案开庭之前,诺华制药还在合肥组织华东地区肝病专家论坛,为素比伏正名。这些专家在各自医院基本都能决 定药品的使用。”
  在上述内部通知中,浙江省ADR监测中心要求各市加强监测,避免重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包括死亡)事件。通知显示,国家药监局并未对浙江上报的 病例做出明确反馈,省内出于谨慎,出具“两例患者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发生很可能相关”的结论。
  程林表示:“国家药监局应该向各局发函,明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向社会公示,但这些均被刻意淡化了。”
  另外,上述业内人士也对诺华制药公司的药品进入中国的过程产生质疑。“一般国外药品获得中国审批,流程至少要走半年。素比伏在美国获批仅4个月 后,就通过了国内的审批,这个程序走得有点快。”
  审批程序是药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必需环节。上述人士认为“不排除诺华制药获得了特殊照顾”。
  浙江省ADR监测中心一位中层领导透露:“ADR监测系统以及药监系统组织的一些会议,背后常由诺华制药负责买单,其中不乏一些在国外举行的会 议。”
  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诺华制药的政府事务部门公关能力非常强,这也是在业内都众所周知的秘密。”
  张志杰告诉记者:“一般四期临床需要完成超过2000个病例的跟踪监测。”也就是说,国内至少有2000名患者仍笼罩在不良反应的阴霾之中。程 林也表示:“目前所知的死亡病例都是年轻患者,这正是乙肝病毒侵袭的主要人群。”
  记者向诺华公司咨询时,被告知不便接受采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卓 铭

xuling02 发表于 2010-5-16 07:19

美国FDA发停止使用美林口服液?服用素比伏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立刻停止?我们这儿用得很广啊~真无语~

wxx7272 发表于 2010-5-16 08:40

要深思,谁为老百姓负责。有良知的人不会损坏患者健康。

三把手 发表于 2010-5-16 19:08

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立刻停止,否则将发生爆发性肝衰竭”的药物会有生命力吗?

lisa天使 发表于 2010-5-16 21:20

物的安全都保证不了,还拿什么保障病人的权益。

1995薰衣草 发表于 2010-5-17 14:03

钱能使鬼推磨!叹    !

小敏鱼飞 发表于 2010-5-17 15:15

物不良反应是可怕的,不管是什么样的不良反应都要引起重视,临床医师和护师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应多多关注。。。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10-5-17 18:01

华故意隐满腾对使用者的不良信息,涉嫌欺诈。大公司也出现如此的诚信问题,确实令人深感惊讶和遗憾。看来对大公司也不能盲目相信!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0-5-18 09:18

回复 5# 三把手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迄今为止尚没有一种100%有效的抗病毒药物,目前临床上很多抗乙肝病毒药物都是这样,一旦服用,停下来就很难了,尽管也有停药指征,但是又有多少人可以达到这个停药指征呢?几率很低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诺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致死乙肝病人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