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 发表于 2010-4-28 17:43

中国取消对患有艾滋病等外国人入境限制,对疫情有何影响?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陈菲)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两个决定分别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两个决定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即:取消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并限定禁止入境的患有精神病和肺结核病外国人的范围。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1989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1986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都明确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上述规定是基于当时对艾滋病等疾病的认识作出的。随着对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步认识到,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的做法,对本国疾病防控工作的作用十分有限,反而屡次成为中国举办各类国际活动的一个不便之处。为此,有必要修改这两个实施细则,取消相关入境限制的规定。
  该负责人说,取消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不会引起这些疾病在中国境内的高发和传播。科学证明,日常接触不会导致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传播。中国近年来的多次大型国际活动实践表明,允许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没有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不良后果。
  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10个;韩国与美国也分别于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同时,绝大多数国家都不限制患有性病的外国人入境。而据马海德基金会介绍,目前除中国外,其他国家均未限制患有麻风病外国人入境。此外,2008年6月18日第8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通过了《撤销对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治愈者及其家属的歧视》决议案,强调麻风病病人应当与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中国政府签署了该决议案。
  两个决定将不得入境的外国精神病人限定为严重精神病的范围,又将开放性肺结核病限定为传染性肺结核病。该负责人表示,轻度精神病病人不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及他人安全造成危害,没有必要禁止患有轻度精神病的外国人入境。同样,“开放性肺结核病”并不都具有传染性,将禁止入境的患有肺结核病的外国人限定为“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更为科学。
  国务院第108次常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0年4月24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0年4月19日国务院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

潮水 发表于 2010-4-28 17:58

为干预是艾滋病防制的重点。需要对取消外国人限制后的艾滋病传播风险进行评估!

星火 发表于 2010-4-28 18:01

   确是,对大陆爱滋病主要传播途径由性传播的时候,对外开放的国情很让担忧?!国内干预的手段多么?

潮水 发表于 2010-4-28 18:11

前,我国主要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监管场所(强制戒毒、妇女收容等)和流动人口(外来婚嫁女、外出返乡人员等)进行干预。

星火 发表于 2010-4-29 15:56

滋病患者入境:“关门”并不能“大吉”
2010-04-29   来源:法制日报   
    国务院近日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其中,取消“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不许入境”成为争议最为激烈的条款。
  反对者的理由大致是:大量外国的艾滋病患者涌入中国,国内的防艾形势将会更加严峻,此举是对国内民众健康的漠视。反对者的理由不能说没有道理,但管理部门已经说明,此次允许国外艾滋病患者入境主要基于三个原因,一、日常接触不会导致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传播。二、中国近年来的多次大型国际活动实践表明,允许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没有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不良后果。三、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10个;韩国与美国也分别于2010年1月1日和1月4日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
  也就是说,无论从基本的常识来讲,还是从政府监管防控的信心来看,目前并没有什么大问题。问题最大的,其实是深入我们骨髓的社会文化心理,即对传染疾病的极度恐惧心理。这个可以从这么多年来我们呼吁禁止乙肝歧视,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查的漫漫征途可见一斑,观念顽固非一日可改。同理,人们视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如洪水猛兽,一并将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人视为洪水猛兽。可是那些被视为洪水猛兽的艾滋病、性病、麻风病者,无论是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感染上这些疾病,他们都是病人,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温暖。如果他们是因为生活的不检点而患上这些疾病,那么,罹患疾病已经是对他们极为严厉的惩罚了。
  对待弱者的态度折射出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对待以上患者,文明的做法,首先是不歧视他们,维护他们自由迁移的权利;然后,理所当然地,要加强医疗防控体系的建设,保护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如果我们偷懒怕麻烦,不在防控体系上下功夫,而是搞简单的歧视和禁止,这种简单其实是对患者权利的粗暴践踏。唯有双管齐下,才能让患者与健康者的权利都得到较好的维护。

  世界越来越像一个地球村,人们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如果说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进入中国境内是对中国国内民众健康的漠视,那么其他国家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是不是同样是本国国内民众健康的漠视?事实上,艾滋病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传染性疾病的头号杀手,这不只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问题,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共治,关起门来自保是很难成功的。相反,我相信,当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条款取消后,政府会更加深入全面地构建医疗防疫体系,看起来会发生的危机反而会变成转机,会逼迫政府加强对艾滋病日常监管、防治以及科研工作的投入,形成立体的围追堵截感染源的局面。因此,那种“关门大吉”的想法既幼稚也不可靠。廖保平

潮水 发表于 2010-4-29 21:39

color=Red]当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条款取消后,政府会更加深入全面地构建医疗防疫体系,看起来会发生的危机反而会变成转机,会逼迫政府加强对艾滋病日常监管、防治以及科研工作的投入,形成立体的围追堵截感染源的局面。因此,那种“关门大吉”的想法既幼稚也不可靠。
   其实,最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虽然对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高危干预但是效果有待评估,尤其是外国的性工作者逐步合法化,而国内这一领域有待规范管理!

三把手 发表于 2010-5-2 09:53

也是我国和国际接轨的另一举措!

琪琪5 发表于 2024-4-12 10:28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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