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梅 发表于 2010-4-2 08:44

关于HIV检查初筛实验室收取到的血液标本量不够,待产妇分娩后结果才出,谁的责任?

果病区已对产妇开HIV检测单,初筛实验室收取到的血液标本量不够,而未做此项检测,过二天后才通知到病区重新抽血,待产妇分娩后结果才出,您认为谁方有责任?

helena0506 发表于 2010-4-2 08:53

觉得没有什么啊???只要查出来就可以了嘛,反正不会是因为医院感染引起的噻,也不可能这么快嘛!
当然肯定检验科有责任,如果血液标本不够不能做检查,那就应该立即告知科室,但是不知道你们那里是不是检验科的人也不够呢?

一介书生 发表于 2010-4-2 09:08

回复 1# 腊梅


    两方都有责任,病房应知道进行HIV检测所需的采血量;检验部门也应及时通知病房重新采血;事后才出结果,产妇没事就好,异常的话对负责接生的医护人员不太好。

toto 发表于 2010-4-2 09:11

回复 3# ywklzx
我也是这样觉得的!就算结果异常,还要进一步送疾控才能确定,接生的医护人员还是要做好标准预防才好。

依依 发表于 2010-4-11 17:15

就事论事评论,检验科应该负主要责任。检验科没有及时告知科室采血量不足致使延迟出结果,有主观上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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