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yglcq 发表于 2010-3-19 09:12

请教老师,关于感染性疾病的建筑布局

请问各位老师,肝炎、肠道、发热门诊的挂号、收费、发药、检验可以合用吗?

ligouxiang 发表于 2010-3-1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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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医院用房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肝炎、肠道、发热门诊的挂号、收费、发药、检验可以合用,但与院感规范要求有差距,输液室不可混在一起,尤其是发热病人。

byyglcq 发表于 2010-3-19 10:09

回复 2# ligouxiang


    谢谢了老师了

helena0506 发表于 2010-3-23 15:24

回复 1# byyglcq


不要让那些不相关的人发一些不相关的东西,很反感这些人,比如四楼。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0-3-23 15:47

回复 2# ligouxiang

因为传播途径不同,合用容易发生交叉感染。呼吸道与消化道绝对不能放在一起。
如果人员、房屋紧缺,肝、肠道门诊可以考虑在相背方向开专窗,但人流不能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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