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870593 发表于 2024-4-29 16:55

关于血源性暴露应急处置

各位老师,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Z/T213-2008》中,接触后血源性病原体后的应急处理其中有“如有伤口,应当由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而在《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团体标准T/CPMA034-2023)》中规定“不应挤压伤口”。应该怎样执行?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4-29 17:07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1503&_dsign=c46d6ecf
我的这个帖子里已经详细说明了。

1207870593 发表于 2024-4-30 10:07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4-29 17:07
https://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1503&_dsign=c46d6ecf
我的这个帖子里已经详细 ...

谢谢吴老师的分享

清欢渡 发表于 2024-5-2 10:57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hong章鱼 发表于 2024-5-5 09:39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许多年55 发表于 2024-5-6 14:53

学习了,感谢各位老师的分享

Babyface123 发表于 2024-5-6 15:12

感谢吴老师的分享,再次学习了

nykqgkk@163.com 发表于 2024-5-7 10:19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108号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卫通〔2009〕4号-GBZ/T213-2008 “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2023年修订版)》 皮肤暴露: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方向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10-15分钟。综上所述,个人理解“不应挤压伤口”意思是不应在伤口处局部挤压,而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小蜗 发表于 2024-5-8 15:45

谢谢各位老师的分享!

fangyi05 发表于 2024-5-8 16:24

谢谢各位老师的分享!

2090356867 发表于 2024-5-9 10:24

不应挤压伤口”意思是不应在伤口处局部挤压,而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丽山秀水 发表于 2024-5-9 10:40

老师们分析的很细致,学习了

三国之英雄 发表于 2024-5-9 16:01

还是尽量不要挤压伤口附近,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我同意吴晓梅老师的看法。

LJMX0211 发表于 2024-5-11 08:26

吴老师在之前的帖子里有提到团标和国标的区别。

caoerwei 发表于 2024-5-11 17:16

团标里面的意思应该是禁止对伤口局部的挤压

我的未来 发表于 2024-5-13 17:19

谢谢各位老师的分享!

hro6f 发表于 2024-5-14 12:00

我认为“不应挤压伤口”不代表不冲洗,“不应挤压伤口”是为了防止虹吸

luyanli 发表于 2024-5-14 17:16

个人理解“不应挤压伤口”意思是不应在伤口处局部挤压,而是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henglanyang 发表于 2024-5-16 08:28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黄灵珊 发表于 2024-5-17 09:33

感谢吴老师的分享,再次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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