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09-12-2 08:56

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

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9-12-01   23:15:36     卫生部应急办公室主任梁万年12月1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根据“强化预防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策略,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
    梁万年说,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任务十分艰巨。卫生部明确提出了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以及重症与危重病例的定义,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将重症与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医院。建立省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机制,重点是加强受援省份对重症与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的技术指导,并加强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卫生部还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诊疗职责,实施分级分类救治,合理分流就诊患者。重症与危重病例由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需住院治疗的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轻症病例可居家治疗或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
    此外,卫生部组建了由感染、呼吸、重症医学等专家组成的国家级和地方临床专家组,对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制订并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等相关诊疗方案,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疫情中的作用。卫生部还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客观评估和判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用和配备。积极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重症与危重病例的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及时总结、推广临床救治经验,并不断加强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依依 发表于 2009-12-2 17:15

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将重症与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医院。这种措施很好。以前都是收治在不同的三甲医院,造成人力、物力极大的浪费,又对其他患者的救治造成影响。现在好了,又可以集中收治了。

水木清华 发表于 2009-12-5 16:27

四集中,太及时了,对我们院感的防护非常重要,减少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09-12-5 16:53

“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很有利的措施,但是“将重症与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医院。”,所以对轻症患者也不能掉以轻心,防止引起医院感染也可以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四集中”原则!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09-12-5 16:53

“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很有利的措施,但是“将重症与危重病例集中收治到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医院。”,所以对轻症患者也不能掉以轻心,防止引起医院感染也可以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四集中”原则!

红梅伊人 发表于 2009-12-5 17:33

如果集中是最好的办法,不是所有三甲医院都有感染性疾病科和空闲的地方安置,卫生行政部门应从实际出发.

水墨画 发表于 2009-12-5 22:35

“重症与危重病例由医疗救治力量雄厚的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需住院治疗的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但实际运作中却不是那么容易啊!三级医院对甲流重症的收住床位数有限,我们二级医院即便是是有重症病人想转,也是得费一番口舌,反复电话联系(几乎是讨价还价),才会同意转院。三级医院本来就是病人人满为患,不会有那么多的床去收住甲流,有些甚至就只有这么一、二十张床位,哪够现在的那么多甲流重症病人?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有个量化指标才行。收住甲流病人是政治任务,大家都该按卫生部的要求去执行才对啊!

水墨画 发表于 2009-12-5 22:45

作为二级医院,我们现在对甲流重症病例的诊疗中存在的困惑主要是实验室检测和重症转院问题:实验室检测得经过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的同意才给做,医生没有自主权;重症转院也得经过反复协商,反复会诊才给转,一弄就是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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