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12-1 11:13

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父母将起诉医院索赔百万

14岁的如花少女陈红弟,已化作尘土,留下她父母,对她日夜思念;留下同学送她的布娃娃,孤单地躺在床头;家里的日历至今还停留在伤心的11月12日。  作为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陈红弟的命运引人关注。昨天,陈红弟的父母独家约见本报记者,在沉默了近半个月后,这对伤心的父母终于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是医生延误了抢救时间。”陈红弟的父亲陈桂芬称,他们已经请律师,准备起诉医院,索赔百万。
  “她最后一句话是‘妈妈’”
  昨天下午,接到陈桂芬的电话,记者匆匆赶往万江区拔蛟窝社区陈桂芬的家。
  简陋的客厅中,最显眼的是墙上挂着的一叠奖状,这些都属于陈红弟。父母不舍得烧掉,一直留着。
  陈红弟的房间也保持着原样,蚊帐放下来,床头放着两个布娃娃,是陈红弟的同学10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一直想着,女儿还会回来。”莫惠珍的一句话,说得众人都难过地垂头。
  14岁的陈红弟是他们的独生女。“她很乖,很喜欢看书,学习成绩也很好。”这是父母和亲友对她一致的评价。
  谁也不曾想到,11月12日,她就那样突然地离开人世,最后说的一句话只有两个字:“妈妈”。
  11月10日中午,陈红弟从学校回到家时有点咳嗽。吃完午饭莫惠珍就带她去了附近的卫生站,“医生说就是感冒了,打了针,配了两天药”;打完针,陈红弟又上学去了。
  11月11日,陈红第又吃了一天的药,照常去学校上课,父母没发现有异常。
  “我忘不了她的眼神”
  11月12日清晨5时20分,莫惠珍记得很清楚,还没到起床的时间,女儿就爬起来走到她房间,“妈妈,我有点烧”。她给女儿倒了两杯开水,女儿出了一身汗后,烧好像退下去了一点。
  早上8时,陈桂芬送母女俩去卫生站看病。一直到中午12时才输完液。从卫生站出来,莫惠珍摸摸女儿的额头还是热,直接去了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女儿躺在我怀里,我摸摸她的手,我说就快到了,她就睁开眼望我。”那眼神,莫惠珍说一直忘不了。
  “我看着她走向死亡”
  那时,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女儿得的是甲流。
  陈桂芬告诉记者,11月12日12时50分,女儿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14时许,转到该院普济分院住院,但一直拖到16时40芬,女儿脸色发黑,他和亲人大声呼喊时,医生才开始抢救,此时,孩子快不行了,医生下发“病危通知书”。
  “我眼看着女儿的脸、手一点点变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死亡。”陈桂芬说,他恨自己无能为力。“之后3个小时的抢救基本上是无用功,抢救的时机早已过去。”
  “为了她,我要起诉医院”
  11月12日20时20分,陈红弟被宣布死亡,死亡证明书中的最后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死亡原因“呼吸循环衰竭”。
  11月13日中午,陈红弟火化。11月16日,省卫生厅公布陈红弟为广东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陈桂芬夫妇和亲属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女儿是得了甲流。
  此时,陈桂芬和妻子回忆女儿抢救的整个过程,才觉得“医生根本就是判断失误,没有及时把女儿当甲流重症病人来抢救”。
  “后来他们对媒体公开说,是我们家属拒绝尸检,这根本是胡说。而且11月13日,专家就已经确定我女儿得了甲流,但从来没人告诉我们。”
  陈桂芬认为,是医院延误抢救时机,致使女儿得不到及时救治,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我现在要起诉他们并索赔百万,希望他们记住这个教训。”
  医院复函家长
  称没延诊误诊
  11月25日,东莞市人民医院终于向陈桂芬出具了一份《复函》,详细解答了家属提出的疑问。最后的结论是,“患者的死亡是否与我院医疗行为有关,目前我院也不能草率地做出结论。”
  医院认为并未延误抢救时机。“甲流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医学界对其了解仍不透彻,患者入院后,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有延诊、误诊,一些危重病例,医生并不能在2~4小时内就可确诊。”
  医院最后认为,“必须通过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鉴定认为医院有过失行为,导致死亡,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建议家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星火 发表于 2009-12-1 11:29

警示吧,早期筛查!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09-12-1 11:35

11月10日中午,陈红弟从学校回到家时有点咳嗽。11月11日,陈红第又吃了一天的药,照常去学校上课。
11月12日12时50分,女儿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16时40芬,女儿脸色发黑,他和亲人大声呼喊时,医生才开始抢救,此时,孩子快不行了,医生下发“病危通知书”。
11月12日20时20分,陈红弟被宣布死亡,死亡证明书中的最后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死亡原因“呼吸循环衰竭”。
11月16日,省卫生厅公布陈红弟为广东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陈桂芬夫妇和亲属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女儿是得了甲流。


11月13日,专家就已经确定我女儿得了甲流,但从来没人告诉我们。”
医生根本就是判断失误,没有及时把女儿当甲流重症病人来抢救”。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09-12-1 11:47

典型的H1N1甲流突然加重死亡方式,让人们再一次明白了甲流的厉害,一点也不敢轻视它 !教训是血淋的。
确诊由疾控垄断,及时性赶不上,治疗跟不上,凸现机制的弊病。
家属要起诉医院并索赔百万记教训。可怕极了。钱也挽回不了如花生命。

桂花香 发表于 2009-12-1 11:48

作为医务人员,我们理解家属的心情,也同情其遭遇,但是,甲流是一种新的疾病,我们对它的了解还太少!
特别是 重症病例的识别,难度很大,如果因为甲流死亡就起诉医院,医务人员还怎么工作?

老朽 发表于 2009-12-1 12:39

教训;1、甲流是一种新的疾病,我们对它的了解还太少!
2、血淋淋的教训。
3、责任重于泰山。
反思: 【早上8时,陈桂芬送母女俩去卫生站看病。一直到中午12时才输完液。】
1、非常时期卫生站可以接诊发热病人吗?
2、卫生站的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吗?
3、卫生站人员有没有这样的甲流诊断能力?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12-1 13:14

1# 茉莉花开
家属要起诉医院并索赔百万记教训。钱也挽回不了如花生命。

青霉素 发表于 2009-12-1 16:11

国家医疗投入太少,医疗资源的紧缺,给基层的扶持不够,发热病人在基层没办法分诊,对甲流筛查的不必须·······
甲流是一种新的疾病,我们对它的了解还太少-------老实人说老实话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09-12-1 16:37

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从战术上一定要重视甲流重症患者的早期识别和治疗!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12-1 19:23

1# 茉莉花开
<<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父母将起诉医院索赔百万>>信息来源于何处?

缓缓轻风 发表于 2009-12-1 19:57

记者们唯恐天下不乱,广东这一波甲流死亡的都很快,没有给予医务人员更多的时间,医生是人,不是神,甲流美国都有死亡病例,更何况发展中国家的。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12-1 20:03

记者们唯恐天下不乱,广东这一波甲流死亡的都很快,没有给予医务人员更多的时间,医生是人,不是神,甲流美国都有死亡病例,更何况发展中国家的。
轻风 发表于 2009-12-1 19:57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有道理,我很赞同!甲流美国都有死亡病例,更何况发展中国家的。

toto 发表于 2009-12-1 20:14

各人各立场啊,希望更多人理解并携手战胜病魔!

无边落木 发表于 2009-12-1 20:24

新的病毒是在向人类发出挑衅了,我想说的是,我们医疗机构一定要重视每一个轻症患者,还有就是,每个为人父母家长是不是也应该在这非常时期绷紧一根弦,尽早带自己的命根子去正规的医疗机构接受正规的治疗和检查呢?我想陈红弟之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组织 发表于 2009-12-1 20:24

甲流重症患者的早期识别没那么容易,现在医院就不能死人,死了就是事!医生不是万能的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12-1 22:34

消息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看到这则新闻,下午又去发热门诊转了一圈,我们地区学院的学生发热的很多,详细看了一下诊疗中有什么不规范的地方,然后向医务科反映,督促整改!防患于未然!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12-3 19:45

现在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非常的强,医务人员要规范治疗、规范用药,规避风险!

随波其人 发表于 2009-12-3 22:17

看到这一报道,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很理解家属的心情,也同情其遭遇,因为我们都是为人父母的,但是面对新型的传染病,世界各国都有死亡病例,我们医生是人,不是神呀,现在医院不能死人,一死人就要来医院闹,一闹就赔钱,医院这碗饭真不好吃呀,自从我院收治甲流重症后,连续十几天没休息了,每天待到很晚才回去,害怕出事,重症也不能死人,不科学呀!谁能理解我们呀?????、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09-12-4 15:23

发烧病人,尤其是呼吸道有症状的,不管实际是什么病,现阶段第一诊断应为“甲型H1N1流感?“。治疗的药物首选”达菲“,然后可采咽拭送CDC,病人可安排居家或住院 。否则有官司吃。: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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