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绿叶

卫生部再召开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会议,提出科学防控院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13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慎用院内发现甲流就是院感"这个提法很实际,但是医务人员感染了甲流或者某病区出现甲流病人算不算院内感染呢?我院领导提出不能有一个医务人员感染甲流,如果发生就算政治事件,压力好大啊,医务人员也是社会人,每天都在社会上活动,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绿叶版主。期待卫生部最新文件出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42# cdh19628
你说的很对,患者和医务人员均是社会人,都有家属,因此不能轻易诊断院内甲流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甲型流感不确诊,伴肺炎的病人有的就住呼吸内科,不好防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重视医院感染工作为何不召开院感控制专题会议,让医院的法人代表参加,来提高医院领导控制院感意识,光喊口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制医院感染关键在领导,我们搞院感控制的人员虽有满腔热情,但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绿叶      期待卫生部规范性新文件尽快出台、使我们搞控感工作人员  更好的搞好医院感染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最新的文件尽快出台!使我们的工作有充分的依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的文件传达与防控诊疗第三版的解读培训工作会议已在上周四召开,参加的都是市里各区县的业务院长,医务科长,还有疾控中心主任等的管理人员。我们医院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下周将全院传达,并组织培训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要求不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患者只要发烧就报告院感科,为了防止甲流医院内传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51# 冰上芭蕾

报告医务部及防保科更重要,在没有诊断之前院感能做的还不是一律要标准预防与个人防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6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46# 野枫
深有同感!卫生部很重视,上级行政领导很重视,院感人很重视,什么时候让法人代表也很重视,咱们的院感工作就好做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感样病例中83%为甲型H1N1,学习了。期待最新的文件尽快出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院感管理者,听到这个信息,真是吃了定心丸,最起码心里的压力有所减轻,但是我们不会放松监督和防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冬中遇见一股暖流.好温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又给我们带来新的信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看到希望的同时也看到了我们肩上的重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观念的更新真的很重要!其实医院领导也认为院感重要,可那需要好多银子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观点改变非朝夕之事,但我们的工作却不能马虎;事实上领导们并非全都冥顽不化或者一切向钱看之徒,只要我们有作为,让他们看到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加之我们不厌其烦、持之以恒的理念灌输、暴发事件宣教,用不了多久他们的观念就会转化。

因为领导也是人,对他们而言,医者之仁,管理之道,政绩业绩甚至个人的乌纱帽那项都不是轻易可得的,既然得之不易,那么失之更会不舍,所以无论与公与私,只要他们对此有所了解,重视是肯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1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做到有效的预诊分检,医护人员做好标准防护和勤洗手,建议发热病感冒病人居家隔离、出门戴口罩,大力宣传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助于控制甲流传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