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迷惑 发表于 2019-11-7 10:02

请教各位老师。

我院妇产科最近引进外来的产后康复人员。我科去妇产科督察的时候,发现她们居然帮病人进行会阴擦洗,戴一副手套用棉签蘸取络合碘对所有需要会阴擦洗的病人用碘伏消毒。我们考核办的领导也查过他们这个问题,但是妇产科没有给予相关的答复。我想请问老师们,她们不是医务人员,可以给我们医院的病人进行会阴擦洗吗?而我们医院的妇产科应该是跟她们有合约,将这个业务交给了他们,我们可以从哪里找规范去要求他们停止这样的业务?

muniuxing 发表于 2019-11-7 10:15

是给产妇进行康复的工作人员吧?这些人员有什么资格证书,就从事什么能力的工作呗,这涉及执业能力和执业场所问题。

玛利亚 发表于 2019-11-7 10:43

给予培训考核合格后是用,应该风险不大

茉一一 发表于 2019-11-7 10:46

做这些工作,应该有相关的职业证书吧。

青青湖边草 发表于 2019-11-7 10:52

医院好像不能有这种合作吧?

湖上的渔夫01 发表于 2019-11-7 10:54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果不违规(有相关资格证),为什么不可以呢?可以减少医务人员的工作量

偶然迷惑 发表于 2019-11-7 10:56

湖上的渔夫01 发表于 2019-11-07 10:54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果不违规(有相关资格证),为什么不可以呢?可以减少医务人员的工作量

关键她们不是护理专业人员,都是些四五十岁的大妈经过医院的培训就可以上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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