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感染的判定
请问:患者在手术后30天,有植入物时在手术后3个月内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
这个出自哪里? 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9-7-17 08:38 编辑
还没有改呀!还是以前的标准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技术文件的通知
2010-12-14
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二、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定义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分为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
(一)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
2. 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3.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
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
1.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
2.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
3.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痂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二)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腔隙部分。
2.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
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
(三)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
2.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据。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手术切口感染里也有的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txyy_ygk 发表于 2019-7-17 08:37
还没有改呀!还是以前的标准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 ...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依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之手术部位:
二、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如人工心脏瓣膜、人造血管、机械心脏、人工关节等)术后1年内发生的与手术有关并涉及切口深部软组织(深筋膜和肌肉)的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四条之一即可诊断。
1.从深部切口引流出或穿刺抽到脓液,感染性手术后引流液除外。
2,自然裂开或由外科医师打开的切口,有脓性分泌物或有发热≥38℃,局部有疼痛或压痛。
3.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深部切口脓肿或其它感染证据。
4.临床医师诊断的深部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分泌物细菌培养阳性。 无植入物术后30天,有植入物术后1年发生的手术部位感染都是院内感染。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 txyy_ygk 发表于 2019-7-1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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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 ...
感谢老师解答,再次学习。 传染病患者的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其他患者的按有害垃圾处理。再次学习!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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