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h19628 发表于 2009-7-9 11:52

7.8防控方案调整后的困惑

"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这是否可以理解为:综合医院发热门诊遇到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用再请本院专家会诊——隔离——等待——疾控部门采样,只要是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就直接给卫生局打电话——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呢????

潮水 发表于 2009-7-9 13:19

“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卫生部门在接到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接运。”
我的理解是在口岸发现有症状的人员要转到定点医院,医院发现入境症状病人还是按原来规定办。

jie 发表于 2009-7-9 15:52

“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
指的是在口岸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精灵猴 发表于 2009-7-9 16:23

2# 潮水

和您的理解一致,口岸查到的患者直接到定点医院,其它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应该是按照以往的程序处理。

dqh2007 发表于 2009-7-12 08:32

重症病例按定点传染病医院、后备三级综合医院、后备二级综合医院的顺序集中收治.
首先收到定点传染病医院,这对三级综合医院是一种保护政策哈.
定点传染病医院或后备二级综合医院收治重患时可由三甲综合医院专家定期会诊或派出重症救治专业人员、设备予以支援。

龙文鞭影 发表于 2009-7-13 10:26

发热门诊的医院来就诊的疑似患者应该是按照以往的程序处理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9-7-21 15:20

2# 潮水
我的看法和你是一致的,因为没有说明调整后其他的病人也要这样做。

任永春 发表于 2009-7-22 10:34

这个规定应该是针对集中隔离的宾馆之类,不包括医院,医院该怎么做还怎么做,我们国家前段时间不是对那些入境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么,这个规定就是针对他们的。纯属个人理解

吕庆排 发表于 2009-8-7 08:53

做好预防措施,随时战斗

天天,天蓝 发表于 2009-8-9 18:19

“对入境人员中有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全部转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
我们医院就是排查单位,它针对的是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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