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 发表于 2009-6-27 08:31

人文随感:抄袭零容忍

金冬雁
  在香港教书,体会较深的就是香港学生的法制观念很强,而学校对“作奸犯科”的处罚也十分严厉。曾有一位学生因期中考试作弊一次而被勒令停学,也屡有学生因抄功课或将功课提供给别人抄袭而双双得零分。对于抄袭行为,学校制定了“零容忍”的政策,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最近,香港某高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的抄袭事件,就使我深为痛心和惋惜。该系采用Turnitin软件检索本科论文,并由全系教授逐一进行人为确认,发现有两位同学在论文的引言部分有明显的抄袭行为。调查发现,这两位同学从文献上直接采用了两三个段落,却没有打上引号,也没有注明出处。其中一位同学还是优秀生,如无意外,他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到美国深造。对这种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全系教授进行了多次反复讨论。

  同情学生的意见认为,学生经过半年多的实验室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论文的结果和讨论部分完全没有抄袭,因此应酌情减轻处罚。有人还打了两个比方,说是不能因为偷针就处以极刑,又说超速与驾车撞人不应等而视之。但也有意见认为,学生尚未走向社会,他在学校犯错,老师也有一定的责任,所谓“教不严,师之惰”。如果对学生法外施恩,可能助长其今后在社会上继续铤而走险,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就可偷金”。最后,依据学校明文规定,两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得了零分,并被送交由校长主持的专门委员会酌情提出纪律处分。

  如此严厉的处分,意味着学生可能无法正常毕业而必须延长时间补修学分,后果十分严重。我同意这样的处分,它能使学生刻骨铭心。付出昂贵的代价,换来一生的教训。事实上,作为老师,我们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然而,与其在将来的研究生或职业生涯中出现同类错误,不如在本科生时代就架设好高压线,让学生切身了解和体会到论文抄袭的严重后果。当然,学生出现抄袭,老师理应作出反省和检讨。由此说来,香港高校对抄袭的零容忍政策,不仅有存在的必要,在某些方面还值得内地院校借鉴。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9-6-27 08:49

制度文化的钢性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为精神文化添上精彩的一笔。

樵夫 发表于 2009-6-27 09:42

唉,现在不是天下文章大家抄么!;P

lxmgg168 发表于 2009-6-27 10:06

目前很多文章都是雷同的,说白了,就是相互抄袭。

星火 发表于 2009-6-27 10:36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1-4-9 16:31 编辑

请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引咎辞职
作者: 杨玉圣 王建民 许章润 黄安年 李世洞
2009-06-24 23:50:29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建民(山东大学教授)
许章润(清华大学教授)
黄安年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李世洞(武汉大学教授)
最近发生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教授师徒论文抄袭事件,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周叶中教授师徒著作抄袭事件、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师徒系列论文抄袭事件一起,是近年中国高校的三大恶性学术剽窃事件。
这三大事件至少有五个共同点:
第一,均是师徒联手作案。
第二,均发生在著名高校。
第三,主要责任人(或第一署名人)均系知名学者。
第四,事发后都是由做徒弟的做替罪羊或牺牲品。
第五,同样作为抄袭者的师傅,既不认错,也不道歉,更不承担包括民事法律责任在内的任何责任,反倒逍遥自在。如周叶中教授抄袭事发后,不仅继续担任著名的武汉大学的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而且还在不久前引人注目地荣升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学术剽窃事件频发,学术不端行为不断,学术腐败愈发猖獗。教育部周济部长曾破天荒提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 ‘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事,都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做到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痛定思痛,让我们回归学界共识和常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为了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为了高校与高校教师的集体学术荣誉,也为了辽宁大学的社会名誉,作为学术共同体之一员,我们谨在此郑重敦促陆杰荣副校长立即引咎辞职。
(学术批评网,6月21日)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0583

星火 发表于 2009-6-29 16:46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1-4-9 16:34 编辑

对抄袭的定义非常严格

  1) 观点抄袭:不引用别人的文献 好象观点是自己的 严重抄袭
  2) 句子抄袭:不重新组织别人的观点,照抄原话,不加引号,即使加的参考文献也是抄袭
  3) 过多引用别人原话:即使加了引号,也算抄袭,比如三句以上
      4) 句子重新组织,但是整个段落和别人的非常相似,尤其关键动词几乎一样,句子结构也一样,算抄袭
      5) 图不要原样copy别人

  以上这些要特别注意
  除了整段拷贝,以下处理后仍然属于剽窃

  1)铲除其中几句
  2)把句子顺序颠倒
  3)增加几句
  4)只改变一些动词和少量的词,但是整体结构一样

鬼才 发表于 2011-1-14 17:12

抄袭是一种很坏的恶习。凡属大的学问家,他们老师先学会做人,才做学问的。禁止抄袭不但是尊敬原作者,更重要的是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尊严!

紫云英 发表于 2011-4-9 14:11

在中国,抄袭现象确实比国外明显得多。

老朽 发表于 2011-4-9 16:37

教不严,师之惰。
何以为人师表?
何以遵师道?
先做人再做学问。

紫陌红尘 发表于 2011-5-6 13:11

学术上的抄袭,扼杀了每个人的创新性,长远来讲,肯定是会成为过街老鼠,但是,在院感的工作方法中我倒觉得,如果适合自己的医院工作开展,抄袭或者照搬未尝不可。也许,大家有意见了。{:1_1:}我举个例子吧,某个医院开展了手卫生宣传周活动,从内容到形式,几乎照搬另几家医院的,但是,他的目的达到了,很好的宣传了手卫生的理念,医务人员和患者都得到了一次手卫生知识的教育,你能责怪他么?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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