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嘉 发表于 2009-6-7 09:46

基层医院无低温灭菌器,送大型医院的可行性?

基层医院来说,EO、H2O2等离子等低温灭菌器进口的上100万,国产的也是几十万,想使用时不现实的。论坛里很多专家建议对象骨科电钻、腹腔镜等送大型医院低温灭菌。
这样做有几个问题:
1、首先要保证手术及时性,就得多准备几套器械,这又得很多钱啊。
2、送大型医院灭菌,得签合同,涉及财务付费和灭菌效果,质量保证的约束等等问题。
当我们提出这些要求的时候,我们的“大哥”医院很大度的说,拿来免费做得了(费用对他们来说不是问题,是嫌太麻烦啊)。
看来你情我愿也不容易啊!

星火 发表于 2009-6-7 09:56

否可以租赁灭菌好的器械,或有中介机构提供?

愚嘉 发表于 2009-6-7 10:17

1# 70young


是否可以租赁灭菌好的器械,或有中介机构提供?
zhangfh 发表于 2009-6-7 09:56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是一个解决办法。可很多城市还没有这种租赁或中介啊。

柳莹依 发表于 2009-6-7 19:49

本帖最后由 柳莹依 于 2009-6-7 19:51 编辑

在我市二级医院将需要低温灭菌的物品送到有条件的三级医院是很平常的事.大家之间签个协议,财务定期转帐就OK了.其实资源共享是很平常的互利的事.12月1日实施的供应室三个标准也主张有条件的医院供应室为其他医院服务.这样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同时也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我在香港学习时,所到的医院供应室,微生物部没有一家是只为"我家"服务的.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09-6-8 21:51

4# 柳莹依

是啊!我们医院也有几个门诊,他们的器械都是送到住院部供应室灭菌的,同地区的医院,有的时候他们的灭菌锅坏了,也是送来的!赞同同一地区资源共享,说好价钱就可以了,没什么不方便!

风玲 发表于 2009-6-8 22:08

无论接受还是外送到其它医疗单位的医疗器械,都应清洗消毒、包装及灭菌全程处理。我省最近下发的新的规定讨论稿关于集中管理的是这样要求的:
3.医院复用医疗器械集中管理
3.1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包括由外来医疗器械均应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CSSD与手术室共同制定对外来医疗器械接收、清点及质量管理的流程与制度。
3.2医院手术室的复用器械暂不能集中到CSSD处理,手术室的清洗、消毒、灭菌的设施及质量要求应符合卫生部WS310.1、WS310.2、WS310.3的标准,纳入CSSD质量管理。
3.3硬镜的清洗消毒,应符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3.4口腔科器械的扩大针、手机等高值器械可以选择本科室清洗消毒间进行,应符合《广东省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规范与考评标准》。
3.5复用的呼吸机管道应集中CSSD处置。
4、医院CSSD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应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及效果监测,明确的质量要求、双方承接责任及相关的文件资料。

一休 发表于 2009-6-9 08:46

“租赁或中介”特别是大型骨科器械,应该很有市场的;P有财力、有魄力的人快点动手吧:lol

星梦78 发表于 2009-6-9 08:56

最好能形成地区的一个消毒供应中心,也就是把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扩大,形成地区的中心,以大医院为主体,提供为基层医院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也避免了目前基本上存在的基层医院消毒供应不合格、把关不严的局面。

Golf 发表于 2009-6-9 17:02

今天由上级管理部门组织,集中学习了供应室的三个强制执行标准。对照标准,基层医院很难达到标准上的各项要求。对基层医院来说,就像1#老师说的,EO、H2O2等离子低温灭菌器进口的上100万,国产的也是几十万,想使用是不现实的。送大型医院灭菌,总得签个合同什么的,我付费,你保证我质量。当提及这些要求的时候,我们的“大哥”医院很大度的说,拿来免费做得了(费用对他们来说不是问题,是嫌太麻烦啊)。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在一个地区投资兴建一个集中消毒供应中心,对照标准,高起点,高要求,各家医院要用的器械全部集中供应,这样才能达到标准要求。而今天我们所有参加培训的同志,特别是基层医院的同志,都有一个愿望,就是能集中消毒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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