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注液体瓶上标注配置时间吗?
基层医疗机构与感染控制基本要求: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那么,请问你们医院怎么执行的?我们原来是在输液瓶上写明药名、配制时间、配药者姓名,而现在护理部规定不在瓶贴标注配制时间,避免药物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输入引发医疗纠纷。而我认为她们的做法看似规避风险,实则存在隐患。请问老师们的医院是怎么做的,你们认可护理部门的这种做法吗 我们是在透明处注明开启时间到小时,比如12.23 10时,避免院感或卫生监督抽查时超时使用,如果不标注视为过期使用;如果不标注小时,视为标注的日期8点开启,到检查时刻截止,一旦超时,更是问题。 我们护理部同院感在这方面管理没有冲突,都是保障安全使用{:1_3:} 不标注时间存在安全隐患,应该标注,你的工作就是说服护理部 这个可以有要是护士配液,应该更容易保证在规定时间输注。 我们医院护理部和院感科一致要求标示配置时间。 院感跟神一样的存在。。。。。 按规定是要写上 时间的 我们的注射单上配液者、配液时间、执行者、报告时间 按规定要标注,我们医院院感科和护理部要求是一致的。 一定要标注时间,否则风险谁来承担 我们和护理部要求一致,在瓶子上标注配制时间。 我们在治疗室注射单上注明配注时间、配液人,续液人打钩证明已输,在病人那输液单上签署页时间、人名 国家卫计委的文件里明确重申了在多长时间内使用,而你如果不标注时间怎们能证明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的呢?一旦发生输液问题纠纷、需要举证倒置时,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输注的液体吗?如果没有证据你就败诉了。另外,表面上看你是规避风险了,而实际上没有了日期和时间标注,执行者就可以随意延长开启液体的使用时间,如果经常超过规定时间配药或输液,存在着药液污染的可能,是更大的风险。我们规避风险也是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用证据来证明我们的操作是规范的,而不是给经常违规者找借口。 楼上老师说的对,应该标注明确。 我们规定必须注明时间的,否则如何来考核呢? 我们原来一直在甁上标注时间,现在,据说是护理大咖们想出的规避风险的高招,避免懂行的看到没在规定时间输注引发纠纷.....表象的避免纠纷实则隐患很大......希翼院感的大咖们给护理大咖们灌输一下理念 我们医院尤其是抗生素,现加现配,所以不必标注时间,配药者姓名、药名必须写 大饼鸡蛋 发表于 2016-12-23 23:42
院感跟神一样的存在。。。。。
老师真是“神”回复啊!院感人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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