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月夜
发表于 2016-5-30 21:24
紫外线灯标号,累计消毒时间是以灯为主,如移动紫外灯1号灯不论消多少房间,始终记录这个灯的累计照射时间。既然统一悬挂式灯管进行消毒,同一科室、每天同一时间自动(控制开关)是同一时间开关,灯管照射累计时间是一样的,可以记录在同一本上,这个本要设计好,哪个房间哪个灯应标明,如果哪个房间的紫外线灯有故障,更换重新记时间时就方便些。
care
发表于 2016-5-31 05:31
用星光卡监测是每季度一次,用强度检测仪是每半年一次。超过1000小时低于70应更换。卡监测
是半年一次,在2012版消毒技术规范好像是一年一次也可以
999欣欣向荣
发表于 2016-5-31 07:56
我们是每盏灯都有记录,记录每个灯管的累计时间,每半年监测一次紫外线灯强度,不论使用多少小时只要<70时应更换。
xinlei
发表于 2016-5-31 08:33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提及了使用寿命,所以要登记每个灯管的累计使用时间,规范要求紫外线消毒时,强度不低于70uW/cm2,并定期监测辐照强度,我院每半年用测试卡进行测试。无论累计时间和测试卡强度那一个达到指标,都应更换{:1_1:}
bbnn1104
发表于 2016-5-31 08:48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红棉花
发表于 2016-5-31 08:50
应该分开记录,各个房间多盏灯时标识好“灯1、灯2、灯3……等”这样不会搞错。
jcyyhlb
发表于 2016-5-31 09:32
应该分开登记,这样更规范的。
院感20141109
发表于 2016-5-31 09:38
放在一个本上登记,但是累加时间必须分开,每个灯管各自累计时间
syey
发表于 2016-5-31 09:50
应该分开登记,在登记本上及灯管上予以区分好,便于管理
1246809390
发表于 2016-5-31 09:51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