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外科洗手中关于刷手的问题
在09年下发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如需外科洗手时,其手卫生设施要求和具体的洗手及其消毒的方法,关于手部皮肤不主张常规的大面积刷手循证的依据也有很多(常居菌和暂居菌的考量),自09年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贯彻实施了,但是在实际的查看过程中,还是会有医院在采取传统的刷手方式,其实心里也是挺难过的,每年的院感大小培训这么多,而且都说院感人的培训那么认真,那么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还会执行力不够呢?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了?在我们院感人轰轰烈烈追求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是不是该思考下如何更接地气?如何更好的将循证感控真正落实到临床呢?习惯的改变,建立感控文化啊 有时落实是很难的事,我们感控人知道,也培训了,可是医务科和护理部还有其他科室的人员没有参加相关培训,就质控时要求按原来的做。
一个制度规范的落实,我们要培训,还要开发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人员才会落实。
在基层有时一个规范我们落实了,一个指导人员提出异议,领导{:1_2:}{:1_2:}{:1_2:}
不过行动了总是好的,遇到比较多的还是肯定的。特别是今年来了,感觉指导人员也很专业。{:1_14:}{:1_14:} 有时候,感控专业人员还不接受呢,更何况临床医生{:1_10:} 刷手我们已经不刷手的了 自从我搞感控后就不用了 我们也不刷手了,但是到底是洗两遍还是洗一遍?没有明确的规定。最后消毒是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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