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使用的开眼器使用戊二醛消毒算违规吗?
我院眼科使用戊二醛浸泡使用过的开眼器,之后用流动水漂洗,晾干后使用,请问符合现行的消毒技术规范吗?出处是哪里?另外,外科以前都使用以上方法处理器械,现在改成消毒供应中心统一消毒了,开眼器是应该消毒啊,还是灭菌? 我们医院开眼器随器械一块高压灭菌。 必须要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开眼器属于中度危险性物品,行高水平消毒:“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 风铃 发表于 2015-11-2 14:41开眼器属于中度危险性物品,行高水平消毒:“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
我看您的观点是恰当的,希望您继续帮助大家,谢谢!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啦 风铃 发表于 2015-11-2 14:41
开眼器属于中度危险性物品,行高水平消毒:“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
同意老师的意见。可以高水平消毒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