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HIV监测的问题
因成本问题检验科向分管医疗的院长提出HIV监测一周做二次,院长在周会上宣布取消检验科每日做HIV,改成每周一周四做。前段时间医院接诊一分娩患者,住院三天后出院,患者出院后HIV筛查结果才出来显示阳性,妇产科知道结果后人心慌慌,纷纷到院感科说可能锐器刺伤了皮肤、皮肤有伤口、有的还说接触了血液,都要求报职业暴露。我想如果真的有锐器刺伤,需要预防用药的话不是过了最佳时间吗?还有新生儿母婴阻断的问题也会错过最佳时机。与分管领导和检验科主任沟通后也只同意隔天在,主任说上级专家来检查说没必要每天做,三级医院都是一周做二次。请教前辈们,有这方面的规范要求吗? HIV通常纳入术前检查项目之中,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的筛查为手术、分娩病人必查项目,简称术前四项,这样检验科就不会一周只查二次,同时为职业防护提供依据,也为医院提供法律依据。 我们医院是每天做,但如果HIV自己医院做出来阳性的话还要送上一级疾控中心确诊,这样确诊阳性的话也需要好几天。不管检验科是天天做还是隔天做,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标准预防,标准预防是关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