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护士给病人输液需做几次手卫生?
年底上级部门到我院检查三好一满意工作,到急诊科观察手卫生依从性,说我们的护士在输液时接触病人前、后都进行了手卫生,但是还缺一次手卫生没有做。请教各位老师护士给病人输液需做几次手卫生?那根据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 加药前和开启输液器前有手卫生吗? 同意以上楼主讲法,根据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 前、中、后,中说的是打针前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5-2-6 15:58
那根据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
同意老师的观点!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 急诊科护士给病人输液需至少做6次手卫生。
护理评估前、配药前、为病人实施“输液前、输液中、输液后”每个环节都要洗手。
如实施“输液前、输液中、输液后”:
一、准备前(着装、用物)洗手;
二、操作前(查对医嘱、输液单、携用物至床旁、解释、询问是否大小便、选择血管,置小枕、消毒皮肤,扎止血带,穿刺成功后摆好体位,盖好被,整好输液管等、挂巡视卡、再次查对);
三、整理用物后洗手;
四、每次加药前都洗手(如是四步洗手四次)。
手卫生指征是针对不同的病人而言,我认为如果是同一个病人就不需要了,给同一个病人输液“需至少做6次手卫生”,现实吗? 江南水韵 发表于 2015-2-6 22:37
手卫生指征是针对不同的病人而言,我认为如果是同一个病人就不需要了,给同一个病人输液“需至少做6次手卫 ...
理想丰富,现实骨感。请提出此法之人,繁忙时段移动玉步前往急诊科一探究竟呀{:1_17:} 根据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但又有多少护士真按手卫生指征洗手。 根据手卫生指征决定手卫生次数,给一个病人输液“需至少做6次手卫生”,现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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