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羊羊 发表于 2014-12-18 16:16

医院感染委员会人员组成

为提高医院感染委员会的实用性和参会率,我院调整委员人数不能超过12人(不包括主任和副主任委员),请问各位老师:医院感染办法要求的临床科室人员主要包括哪些?非重点部门科主任吗?

岩壁雪松 发表于 2014-12-18 16:4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本人认为“临床科室”应该是重点科室如ICU、新生儿定、血透室、大内科和大外科和主任、护士长,我们是这样定的。

嘟嘟鱼 发表于 2014-12-18 17:18

岩壁雪松 发表于 2014-12-18 16:46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七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 ...

我们医院院感委员会也是这样组成的。

苦丁茶 发表于 2014-12-18 17:26

《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明确医院院长是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院长。

阿门乐呵 发表于 2023-7-11 08:23

医院院长是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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