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固定植入物取出后处理
内固定植入物取出后处理怎么办?有规范吗 没搜到标准。。。。。。。 卫生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中有这么一句话:"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没有规范要求,我们有登记,要求带走者消毒后签字带走,不带走者签字后按医废处置 huangdaoeryuan 发表于 2014-10-14 15:46卫生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中有这么一句话:"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
话是这么写的,但由于内固定植入物材料的特殊性,无法进行焚烧处理,即使我们的工作人员交到医疗垃圾回收处也很难保证不流失或另作他用。 我们统一作为医疗废物处理(不交给患者),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1_13:} 我院的医疗废物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规定“自行处理医疗废物的,---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内固定植入物取出后处理确实是个难题,医院院感或者医务处应该有管理规定,临床上管理比较混乱。 取出的植入物集中放入锐器盒了,由医院医疗废物中心集中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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