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鸡精灵 发表于 2014-5-26 16:03

小型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请教各位老师,2012版消毒技术规范上关于小型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的结果计算的描述是:用cfu/件表示,但是没有正常值,我们查看了2012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上也没有具体的描述,像门把手,监护仪按钮之类是不是应该按低度危险物品的标准执行?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5-26 16:17

有啊!
请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3.14.3.2   4.3.3
还有4.1.1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表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5-26 16:21

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4-5-26 16:23 编辑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上有呀,怎么没有呢?
物体表面
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Ⅲ、Ⅳ 类环境≤ 10.0cfu/cm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上也有
A.5.4.2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FU/件表示。A.5.5结果判定A.5.5.1洁净手术部、其他洁净场所,非洁净手术部(室)、非洁净骨髓移植病房、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病房、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病区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5 CFU/cm2。A.5.5.2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人流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及其病房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 CFU/cm2。

牛美荣 发表于 2014-5-26 16:33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1.1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 要求。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物体表面)
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Ⅲ、Ⅳ 类环境≤ 10.0cfu/cm2

zhangyan117 发表于 2014-5-26 16:58

又回顾了一遍相关知识,真好,小型物体表面的菌落数也是跟着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Ⅲ、Ⅳ 类环境≤ 10.0cfu/cm2来判断的……{:1_1:}

凤鸡精灵 发表于 2014-5-27 08:21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5-26 16:17
有啊!
请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4.3.14.3.2   4.3.3
还有4.1.1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表菌落总数卫生 ...

谢谢版主的指点,说明我们的理解是正确的吧?!

清月90 发表于 2017-11-28 09:51

老师,请问小型物表的标准是按照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Ⅲ、Ⅳ 类环境≤ 10.0cfu/cm2,把单位换成cfu/件么?

慕容若乐 发表于 2018-1-3 14:48

老师,请问咱们医院现在还常规对物体表面进行监测吗,多久一次,谢谢{:1_1:}

麽麽 发表于 2024-8-22 15:04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5-26 16:21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上有呀,怎么没有呢?
物体表面
Ⅰ、Ⅱ类环境 ≤ 5.0cfu/cm2


小型物体表面是采集全部面积,结果计算是以CFU/件表示,那就是平均每个平皿菌落数*稀释倍数;但规则的物体表面是采集100平方厘米面积,结果计算以CFU/平方厘米,就是平均每个平皿菌落数*稀释倍数再除以100平方厘米。计算方式以及单位都不一样,怎么能参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呢?如果参考这个标准,那小型物体表面很容易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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