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 发表于 2009-1-15 21:31

病人人权的发展,医疗伦理问题之所在

病人人权的发展

医疗伦理问题之所以在当下受到重视,主要是因为病人权利意识的崛起,而要求对于自身之身体、未来的人生、追求的价值享有最终的决定权,这种病人自我决定之权利意识之受到肯定,则是出自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对于德国纳粹党政权医师非人道人体试验的深刻反省,1947 年由联盟国纽伦堡战犯法庭于医师大审(Nuremberg Doctor's Trial)后提出的「纽伦堡伦理规范」(The Nuremberg Code),乃揭示了下述的原则:「以人体为试验对象时,事先征得受试人志愿同意,乃绝对必要的条件,亦即,受试人必须具有行使同意权的法律权利,必须是处在没有任何强迫、利诱、诈欺、虚伪、哄骗,或其它将来有强制、威胁意义的形式介入,而能够自由运用其选择权的情况下做决定;尚须受试人对于所涉及的主题内容,具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使其能做明智的抉择」,此一判决不仅确立了自我决定权(right of self-decision;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的原则,并且也影响到欧美各国医界对于病人尊重与人权保障的观念,
1948 年世界医学会(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第二届全体大会便针对医师在医疗上的态度,制订了「日内瓦宣言──医务人员誓词」(Declaration of Geneva: A physician’s oath),要求医师「从人体妊娠的时候开始,保持对人类生命最大的尊重」,1949 年世界医学会第三届全体大会制订的「医学伦理国际守则」(International Code of Medical Ethics),则在「日内瓦宣言」的基础上对医师与病人之间的关系有更明确的界定,而要求「医生须尊重病人、同业及其它专业医务人员的权益,并须将病人资料保密」,「医生在提供可能对病人身心状况有不良影响的治疗时,必须以病人利益为依归」,病人权利的观念乃首度在此受到揭橥而从此逐渐发展成为战后人权新谱系中的一个重要项目,1964 年世界医学会第十八届全体大会通过之「赫尔辛基宣言── 指导医生进行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建议」(Helsinki Declaration: Ethical Principle for 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则强调医师所为之临床试验,应获得受试者自愿给予的知情同意书,这里则肯定了知情同意权(Informed Consent;告知后同意)概念的成立,嗣后乃得由人体试验的领域进一步扩展到一般医疗的领域,而使病人参与医疗决策过程的权利逐渐获得承认,美国医院协会(American Hospital Association)于1973 年遂有「病人权利典章」(A Patient’s Bill of Rights)的发表,由此而带动美国各州的病人权利立法,随之,法国在1974 年公布有「病人权利宪章」(Charters of the Rights of Patients),欧洲经济共同体医院委员会于1979 年通过 「患者宪章」(Charter of the Hospital patient),世界医学会第三十四届全体大会亦于1981 年提出「里斯本病人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Lisbon on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病人权利的各国立法,则在1990 年代进入高潮,美国全国于1991 年率先实施「患者之自我决定法」(Patient Self-Determination Act),芬兰、荷兰、以色列、立陶宛、冰岛、匈牙利、丹麦、挪威等国则继踵其后。此一立法趋势至今方兴未艾,中华民国台湾虽然没有统一的病人权利立法,但有关病人权利的规定,则可散见于「医师法」、「医疗法」、「安宁缓和医http://hi.baidu.com/lshlook/blog/item/b4e745b52ebdb0c937d3ca58.html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9-1-15 23:44

医疗中的医学伦理问题受到关注,是医疗事业的进步,是国民素质的进步。

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年龄大概与感染管理工作相差不大,2003年北大教授丛亚莉呼吁医院建立医院伦理委员会,现在国内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医院伦理委员会,但功能相对薄弱有的医院形同虚设。

医院伦理委员会成立最早的省市有天津、北京、山东等地。北京2008年成立了医学伦理专业委员会,旨在推进伦理建设。

[ 本帖最后由 婉若秋水 于 2009-1-16 21:40 编辑 ]

美罗 发表于 2009-1-16 11:44

回复#1星火的帖子

谢谢分享!:handshake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9-2-16 21:02

转贴 做一名懂“都德”的医生

做一名懂“都德”的医生
  医学人文学者王一方曾撰文提到这样一件事:著名作家汪曾祺晚年闹牙病,常常要去医院就诊。在很多患者眼里,牙科诊所如同“五金作坊”,患者进去难免战战兢兢。一次汪曾祺去就诊,被唤进牙科诊疗室。他有些紧张地四下打量,突然在医生的“兵器”旁边发现了一本折了角的《都德短篇小说选》。这一发现让他“未及交谈,心情便坦然了”,心想“把我这口牙交给一位懂都德的医生去处置是放心的”。果然,他有了一次愉快的诊疗经历。
  说起都德,大家会想起他的著名小说《最后一课》。在汪曾祺看来,懂“都德”的医生也会懂病人,内心里会有一份对职业的虔敬,对生命的悲悯。
  但是,实际生活中,囿于种种现实的因素,真正能关注“都德”、懂“都德”的医生并不多。医生的人文素养距离公众期待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不久前,烟台大学曾对全国18所高校的3257名学生进行了一次有关高校美育教育开展现状的大型问卷调查。调查中,当被问到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一幅什么类型的国画作品时,艺术类院校学生回答的正确率为69.4%,综合类院校学生回答的正确率为52.4%,医学类院校学生回答的正确率只有38.4%。相比之下,这个数字多少反映出医学生非职业阅读的某种尴尬。
  近日,在一次座谈会上,也有医学专家感叹说,现在国内医生走出国门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但由于自身人文底蕴不足,视野狭窄,与国外同行的交流大多只能限于技术层面。这不能不令人遗憾。
  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一直在医界倡导非职业阅读。他认为,医学本质上是一门手脑并施的艺术,不仅有知识通道,还有理解的通道、智慧的通道。针对当代医学的精神贫困与知识、情感盲点,“应该帮助医科学生、医生根据自己的认知个性、人格取向建立各自有序、有益、有慧根、有情趣的阅读生活与道德生活,通过非职业阅读、道德体验与反思来培养人文情愫、道德境界,使得医学生涯充满世俗的高尚、温宁的圣洁、平凡的智慧”。
  医生历来被视为人类群体中最优秀的分子,而超脱功利的非职业阅读应该是通往“优秀”的必由之路。

网络编辑:
来源: 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9-02-06

婉若秋水 发表于 2009-2-16 21:13

这篇文章有些意思,所以拿来与大家分享。
其实,许多时候,许多人往往会在对某人的观察中,因为一件小小的事情,或是因为她“他”随身的一个小的饰物,也或者自己读过的一本书,就将其归类为某种人了,内心里划定了一个或远或近的距离,至少感性的人如此吧。
文章同时提倡医务人员非职业阅读或说“人文素质”的培养,个人认为感染管理人员更是如此。

依依 发表于 2009-2-16 21:24

超脱功利的非职业阅读应该是通往“优秀”的必由之路。
现在多数人比较浮躁,急功近利,很少有人能静下心了做学问了。

淼淼 发表于 2009-2-16 21:29

是呀,现在的部分年青医生是很缺乏非职业阅读的,聊天、麻将、打牌、喝茶等是他们的最爱,与到病人老是去责怪病人,其实病人真是不懂啊,医生你一定要耐心啊。

阳光 发表于 2009-2-17 09:18

人文素质的培养可以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现在大多数人缺的就是这个。浮躁的思想造就了浮躁的社会。

幸福 发表于 2009-2-17 11:05

回复 #4 淼淼 的帖子

总是向钱看,都是“钱”闹的,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的步伐啊!:lol

采集者 发表于 2009-2-20 17:38

尊重知识,尊重病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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