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4-29 16:22 编辑各位老师,国家卫计委颁布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不算医疗废物,还不让随意处置,到底怎么办?你们怎么做的?多多指教! 集中收集处理。{:1_1:}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4-29 16:23 编辑
与具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署回收合同,不得用于原用途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用具。 按生活垃圾处理,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不能随意卖给一般的废品回收公司。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4-4-9 19:38 编辑
同意以上老师意见,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不算医疗废物,不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不让随意处置,主要怕用于原用途。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不算医疗废物,我们是当做生活垃圾处理了。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到底有没有被污染,是谁说了算?怎么证明?
我觉得一些比较敏感的东西还是谨慎处理为好。 我们是象7楼老师说的,按照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5〕292号执行。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txyy_ygk 发表于 2014-4-9 16:29
按生活垃圾处理,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回收,不能随意卖给一般的废品回收公司。
请教老师,那感染疾病科的输液瓶怎么处理呢?多谢! 小小零花钱 发表于 2017-1-12 11:11
请教老师,那感染疾病科的输液瓶怎么处理呢?多谢!
老师指的感染疾病科应该是包括传染病的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个人愚见:传染病科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按照规定属于传染病科室的生活垃圾,也应该按医疗废物处置。 txyy_ygk 发表于 2017-1-18 09:37
老师指的感染疾病科应该是包括传染病的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 ...
感谢老师的指导,有答案了,好指导工作。 废弃输液瓶虽不属医疗废物,但处置也有原则: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而所谓有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有环保部门认定; 二、要在工商部门正规登记; 三、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具体用途; 四、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小小零花钱 发表于 2017-1-12 11:11
请教老师,那感染疾病科的输液瓶怎么处理呢?多谢!
废弃输液瓶虽不属医疗废物,但处置也有原则: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而所谓有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有环保部门认定;
二、要在工商部门正规登记;
三、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具体用途;
四、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雨后天空1018 发表于 2014-4-9 17:38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不算医疗废物,我们是当做生活垃圾处理了。
不能按生活垃圾处理,废弃输液瓶虽不属医疗废物,但处置也有原则:一定要卖给有资质的单位。而所谓有资质的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有环保部门认定;
二、要在工商部门正规登记;
三、要能明确追踪到回收后的具体用途;
四、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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