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i消毒药械审证?
本帖最后由 zxtjzzj 于 2014-3-4 15:42 编辑各位老师:
关于消毒药械的审证有几个疑问,
1.消毒剂是否必须要CDC(CMA)检测报告,这些检验报告有效期是一年吗?
2.根据国办发2013 50号文件“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那么消毒药械卫生批件原未过期和原过期,如何向销售人员索证?
除新产品需审批外,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已过期,应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索证;卫生许可批件原未过期仍有效。卫生安全评价检验应经省级以上CDC(CMA)检测报告,如果产品无改变处方及工艺,这些检验报告应该是长期有效的。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第八条 卫生安全评价检验应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紫外线杀菌灯、压力蒸汽灭菌器、食具消毒柜等消毒器械产品首次上市前的电器安全性能的测定应在市级以上具有法定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或相关国家标准的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在经营、使用上述产品前应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配方和结构图除外)的复印件,并由产品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4 16:30
除新产品需审批外,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已过期,应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要求索证;卫生许可 ...
同意你的观点。是规范要求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