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二三类环境的空气消毒要求(18#、24#有正确标准)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11-30 14:50 编辑首页我们说医院一类环境,这类环境对空气消毒要求是最高的,一般是要做层流净化工程才满足要求,医用空气消毒机是无法达到这个标准。医院一类环境空气消毒要求是达到百级,也就是说消毒效果要保证在≤10cfu/m³这个标准,因此,一类环境造价也相当高,一般三级甲等或特等医院才会有这种卫生场所。
第二一个是医院二类环境,这类环境对空气消毒净化要求仅次于一类环境,二类环境在医院是很常见的,如果手术室、icu重症病房,产房等,这类环境对空气消毒要求是达到1-10万级,其消毒效果需保证在≤200cfu/m³,这个消毒标准医用空气消毒机是可以做到的。一般这类环境,不管是医院处于何种等级,卫生部都严格必须配置医用空气消毒机,大多医院采用的动态空气消毒机,可以人机共存,例如: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当然如果医院资金缺乏,也好配置静态的医用处于消毒机,反正不管任何一种医用空气消毒机,只要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消毒效果检查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下发的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都是能达到医院二类环境的消毒要求(这里有个前提:消毒空间体积在机子适用范围内,卫生部批件上有明确注明适用空间体积和消毒达标所需时间)。
最后是三类环境,这类环境消毒要求是最低的,其消毒标准要求达到30万级即可,也就是消毒效果保证在≤500cfu/m³,在二级甲等以下的医院基本上是不会配置医用空气消毒机,一些特殊情况除外。
以下是二三类环境划分:
II类环境: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ICU重症监护病房
III类环境: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及房间
医院环境分类分4类,建议看看2012版医院卫生消毒标准,与您的划分标准有出入。 参照的标准有误,建议赶快更新2012年标准。 好的,学习了,谢谢各位指导,我得赶紧看下! 好像还有感染科是四类环境 1楼用的是旧标准吧,新标准早改了。 楼主是新手刚上路的,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可能还不太熟悉,有空多上来看看,共同进步吧! 新标准菌落单位都不一样了。 学习新标准受益,借此感谢指导。 医院环境分类分4类,建议看看2012版医院卫生消毒标准,与您的划分标准有出入。 416809589 发表于 2013-8-28 0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院环境分类分4类,建议看看2012版医院卫生消毒标准,与您的划分标准有出入。
要用新的标准来说明了。 现在是新标准,可能楼主没注意到。 还有就是,现在不是把空气消毒机不作为医疗器械来管理了吗?到时候医院还需要厂家出具卫生部批件吗? 已经看了2012版新标准,学习了,谢谢各位。
龙雨 发表于 2013-8-28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就是,现在不是把空气消毒机不作为医疗器械来管理了吗?到时候医院还需要厂家出具卫生部批件吗?
空气消毒机作为消毒医疗器械管理,还需要卫生许可批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
发布时间:2013-09-04 消息来源: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按照国家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2013年第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0号)要求,取消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取消许可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在首次上市前需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
所以,采购空气消毒机不需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了,但应索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1.1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 要求。
Ⅰ 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
Ⅱ 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
Ⅲ 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IV 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治疗(注射、换药等)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空气 物体表面
cfu/皿 cfu/m3 cfu/cm2
Ⅰ类洁净手术部环境其他洁净≤4.0 (30 min) ≤150 ≤ 5.0
场所符合GB 50333 要求
Ⅱ 类环境 ≤4.0 (15 min) — ≤ 5.0
Ⅲ 类环境 ≤4.0 ( 5 min) — ≤ 10.0
Ⅳ 类环境 ≤4.0 ( 5 min) — ≤ 10.0
注1: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 为空气采样器法。
注2:平板暴露法检测时的平板暴露时间。
4.1.2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各护理站治疗室算几类环境? 黎卫士 发表于 2013-11-29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
发布时间:2013- ...
原有消毒药、器械的卫生许可批件还是效期内,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而不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