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yygrb 发表于 2013-7-8 18:26

感染诊断标准—5楼应助

本帖最后由 细雨润竹 于 2013-7-8 23:25 编辑

由于抗生素的应用,临床上的感染病例越来越不典型,诊断时如果还是按标准执行,很少有符合标准的,不知贵院如何执行?谢谢!

院感版 发表于 2013-7-8 18:58

(⊙o⊙)…同理,同理。有的时候昏

欢乐鱼儿 发表于 2013-7-8 19:23

就是,尤其是在重症监护病房,都不知道哪种菌是感染菌!今天一个菌明天一个菌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7-8 20:41

这情况,关键还是要与主管医生沟通,个人意见!

宁静168 发表于 2013-7-8 22:08

      虽然《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手册,很长时间没有修订了。但是在新标准为出台之前,我认为仍然要严格执行此标准。在我院有些医生没有明确的感染就应用了抗感染药物,明知道应用理由不充分,牵强诊断个医院感染上报,院感办首先要坚持原则,核实最终通过有效的沟通,将感染诊断否定,记录病例有关信息给主管科室。这种抗菌素应用理由不充分的病例,要受到处罚和问责的。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不是满分的病例,每个月要在科主任会上通报的。主任们也会受到连带处罚的,所以科里设立了专职管理抗感染药物的人员,用药指征掌握得很严格,错报现象也得到了控制。

ls96 发表于 2013-7-8 23:22

外科术后病人,病人无明显肺部症状、体征,但肺部CT报肺炎,便上报医院内肺部感染而使用抗菌药物,与临床医生沟通,担心不用抗菌素,万一病人症状加重,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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