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糖” 发表于 2013-5-2 09:34

切口感染。                     

1049824659 发表于 2013-5-2 09:39

还是属于手术范畴的,个人认为应属于手术切口感染。

水立方 发表于 2013-5-2 09:40

引流切口不属于手术切口,所以不能算切口感染:
1、吴安华教授课件:外科手术切口的定义   指病人进入手术室,外科医生必须在病人的皮肤或黏膜上切一个切口,而此切口在病人在离开手术室时又被缝上。(该病人出手术室时,引流口没缝闭)。所以引流口不应是手术切口,手术切口应该是划破皮肤并缝合的。
2、手术切口感染是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而引流口有时需要引流超过30天。无法计算。
所以,个人认为,引流口感染应属于皮肤软组织感染。

蓝色季风 发表于 2013-5-2 09:45

引流管需要有个小的切口方可放置引流管.
这样的操作是手术操作的一部分,属于与手术相关的感染。

那云 发表于 2013-5-2 09:50

同意23楼老师的见解,认为属于皮肤软组织感染。

良龙马 发表于 2013-5-2 10:55

我选1:属于皮肤软组织感染。符合:患者有局部疼痛或压痛,局部红肿或发热,无其它原因解释者。

四叶草 发表于 2013-5-2 11:08

水立方 发表于 2013-5-2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引流切口不属于手术切口,所以不能算切口感染:
1、吴安华教授课件:外科手术切口的定义   指病人进入手术 ...

谢谢水立方老师的回复。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病人的引流口是外科医师在手术室打开的,这个没问题。老师说手术后没有缝合,一般来讲,引流口为了固定是需要在引流管两边分别缝合一两针的。这属不属于离开手术室缝合了呢?其二,引流管口感染归属部位问题,根据外科手术切口定义,手术切口感染是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而引流口有时需要引流超过30天。 那么,引流管如果归为植入物呢?植入物一年以内发生感染也应归为深部手术切口感染。

jmyyygk 发表于 2013-5-2 11:09

我认为应属于手术引流切口感染,引流切口属于手术的一部分

四叶草 发表于 2013-5-2 11:17

baixue1201 发表于 2013-5-2 08: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手术切口是指离开手术间时缝合的切口。引流管口应该不算是手术切口吧

《实用医院感染监测方法学》外科手术切口定义:外科手术是指病人进入手术室,外科医生必须在病人的皮肤或粘膜上切一个切口,而此病人在离开手术室时又被缝上,此时病人至少接受了一次手术操作。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3-5-2 11:24

引流口是手术范围内的一部分,一旦感染也应该归为切口感染;另外皮肤软组织感染是指那些不使用手术器械所致的皮肤、皮下组织感染,比如疖、痈、毛囊炎、褥疮感染;个人理解。

baixl06 发表于 2013-5-2 11:42

手术切口感染!{:1_13:}

水立方 发表于 2013-5-2 12:21

四叶草 发表于 2013-5-2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水立方老师的回复。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病人的引流口是外科医师在手术室打开的,这个没问题。老师说 ...

四叶草老师您好:
回答第一个问题:引流管口虽然缝合了,但没缝闭,,无法算做切口感染;
第二个问题:引流管是与外界相通,不能算植入物;
第三:在湘雅医院感染培训基地时专家讲过,胸腔穿刺引流口感染属皮肤软组织感染。那腹腔引流口应与胸腔引流口相同对待。
谢谢1

老朽 发表于 2013-5-2 14:22

是手术操作的一部分,属于与手术相关的感染。

四叶草 发表于 2013-5-2 15:30

水立方 发表于 2013-5-2 12:21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四叶草老师您好:
回答第一个问题:引流管口虽然缝合了,但没缝闭,,无法算做切口感染;
第二个问题: ...

水立方老师好,CSSD规范中植入物是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天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并没有说明植入物部分不可以留存体外啊!{:1_17:}

wyq6064 发表于 2013-5-2 15:39

个人理解应属于切口感染,为了方便引流医师人为在患者皮肤上切了个小的切口,所有应属于切口感染

小土豆 发表于 2013-5-3 00:27

应该算手术部位感染:因为是进行了皮肤的切口,并且到达组织腔隙引流,是手术操作的一部分。

边境线 发表于 2013-5-3 00:35

按照手术切口的定义:在手术室切开后,并缝合的切口。引流切口符合手术切口的范畴,应属于手术引流切口感染。

画中仙 发表于 2013-5-3 18:20

本帖最后由 画中仙 于 2013-5-3 18:29 编辑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各的看法。
      我认为是皮肤软组织感染,至少仅仅是这个切口浅表皮肤的感染,如果在深部软组织及器官腔隙感染,且与手术部位有关联,那么就是手术部位的感染。
      我想反问一个问题,一透析患者在进行透析之前,在手术室进行了中心静脉置管术,如果这个置管处的切口发生了感染,我们应该归位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呢,还是手术部位的切口感染呢?
      这个病人具备以下特点:1、在手术做的手术,2、由手术医生在患者皮肤上切了一个切口,3,出手术室时皮肤切口未被缝上,同楼主所说患者因置引流管而未缝上。
      请大家讨论!
   目前施行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已经12年多了,该到了“退休”的时候了。


liu1724 发表于 2013-5-3 18:44

个人认为属于浅表手术切口感染,手术切口和引流口都是手术者在术中切开的伤口,只是大小不同而已。而且都是要缝合的。

好杜有度 发表于 2013-5-4 06:36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按皮肤软组织感染在上报,今天这么一讨论,觉得画中仙老师说的对,诊断标准恐怕要赶紧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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