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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命维护

[原创] 传染病管理制度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11 12: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嘉兴
下载收藏了,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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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08: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下载学习了,很好的制度参考,谢谢老师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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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3 09: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肇庆
老师:你好!你提供的传染病管理制度目录已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本是(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已失效,由(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本代替。
   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共39种 ,甲类:2种,2小时上报; 乙类:26种、丙类:11种,均为24小时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2013〕28号

一、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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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0: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开封
急需,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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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2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青海西宁
路过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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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11: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福建福州
非常期待老师的东西,先谢谢老师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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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08: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温州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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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7 17: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南阳
已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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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4 09: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南商丘
文重点:为了更好地应对不同的传染病,国家卫计委专门发出通知,调整部分法定的传染病病种,进一步加强管理。

    为了更好地应对不同的传染病,国家卫计委专门发出通知,调整部分法定的传染病病种,进一步加强管理。

    《通知》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并解除了对其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调整后,医疗机构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病例报告时限从原来的2小时调整为24小时,不再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而是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此外,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39种法定传染病,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它们是根据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危害程度及采取的控制措施而定的,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本文来源:携手健康网 xsjk.net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专家表示,针对不同类别的传染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后,医务人员要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对于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则要求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报告,并依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希望通过有序地管理,在碰到不同传染病突发时能够及时、得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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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2: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wds-王东山 发表于 2014-3-4 09:35
文重点:为了更好地应对不同的传染病,国家卫计委专门发出通知,调整部分法定的传染病病种,进一步加强管理 ...

受教了,非常感谢,确实应该更新了,那都是几年前做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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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07: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湖南长沙
下载学习,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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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1: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崇明县
等我更好了,再上传一份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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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 11: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崇明县
taomu77 发表于 2013-12-5 20:16
急需,谢谢老师的分享!

老师您太客气了!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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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8 14: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东广州
下载了,正在认真学习,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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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09: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广西南宁
下载了,正在认真学习,感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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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1: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阜阳
下载认真学习,感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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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3 10: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IP:云南保山
已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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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7 10: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秦皇岛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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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9 09: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IP:浙江绍兴
谢谢老师分享,下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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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2 05: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苏州
也在制定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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