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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培养报告杂菌生长?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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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一名微生物工作人员进修归来,于是尿培养报告常见:杂菌生长。向其咨询后答曰:**医院就是这样报的,因为长出了3、4种细菌,数量也不多。
根据《检验操作规程》:检出3种以上不同种微生物应认为收集或处理标本不当被污染。
在此想请教各位专家:报告“杂菌生长”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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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拙凌

虽然我不是专家,我只是想说我的看法,我们医院出的报告不是这样的。
对于痰培养、小便、大便培养等有许多杂菌存在的可能下,如果没有培养出有意义的细菌,我们出的是“未查见致病菌”或“未分离出致病菌”。
对于血、脑脊液等不可能长细菌的标本,如果没有长细菌,那就是“未见细菌生长”。
他出“杂菌生长”,我觉得应该可以理解为“未培养出致病菌”,但是我们医院是不会这么出报告的,不知道其它医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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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如果生长了三种以上的细菌就表明样本不合格了。既然是不合格样本就应该作不合格处理,责令重取,为什么还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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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版所言甚是,我也是如此与其反复沟通,答复就是:**医院就是这样的。盲从害死人啊!无奈没有统一报告格式,这种人还就是说不通!像这种连我都看不懂的报告,临床医生更是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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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优势菌,当然应该按巴版的要求重新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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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作为不合格样品对待并应找出影响检验样品质量的环节,整改,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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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样我院不出报告,会通知临床送标本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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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腊梅


    应作为不合格样本处理,让临床重新留取合格标本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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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优势菌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回复 5# 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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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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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的工作还是要配合才能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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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拙凌
出现此等情况,偕因没对尿标本培养前质控造成的,浪费成本不说,还做了许多无谓之功。不但对临床无助,而且影响微生物实验室之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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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通知临床(病人)标本污染,要求重送标本,加强与临床沟通,正确留取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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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实验室在接种前是无法通过肉眼确认标本是否合格或污染的,当然可以取沉渣镜检界定,但一般大型医院因标本量大、人手少而无法做到这一点。因此我建议:若生长三种以上菌,可不行鉴定药敏,仅如实报告生长三种以上菌,但必须在报告单备注一栏注明标本不合格疑似污染建议留取合格标本再次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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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生长三种以上菌,可不行鉴定药敏,仅如实报告生长三种以上菌,但必须在报告单备注一栏注明:疑标本不合格似污染,建议留取合格标本再次送检!(这一点应与临床取得共识方好。)
    另外,尿培养出现几种菌,一般也是根据菌落形态断定,个别是涂片染了色镜下所见。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一种很少见情况,因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使病原菌出现细胞壁损伤或部分损伤即“L型”时,同种菌可出现不同的菌落形态和菌体形态。这种情况实验室应注意(可经过多次传代恢复为一种形态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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