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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病人的体温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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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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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们,新冠期间,37.3以上就为发热病人,现在的标准呢?疫情前是37.5.,该执行哪一个?不明原因肺炎又是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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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2023年12月
国家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指引》
(二)对发热(腋下体温≥ 37.3 ℃)和(或)呼吸道症状或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具有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分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 72小时内有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皮疹、黄疸、结膜充血等相关临床表现;或原有慢性肺部疾病急性加重,伴或不伴发热。
2. 发病前2周内有类似患者、可疑感染动物接触史。
3. 与患者密切接触的人群(指共同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或其他接触人员)有类似症状。
4. 聚集性发病。
5. 有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6. 其他疑似有传染病风险。


发热门诊患者就诊指引.pdf (811.24 KB,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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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是体温多少到发热门诊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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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0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腋温37.3以上就为发热病人,去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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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老师的回答还是不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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