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感控雏鹰 于 2024-3-22 14:54 编辑
一定是同时使用的哦,几个概念
联合使用重点抗菌药物前病原学送检,联合用药前14 天内送检统计在内, 以联合用药即第二种药首次用药时间来计算。
分子说明: 1、确定时段全院住院患者人数既等于同期出院人数加上期末在院人数之和,也等于期初在院人数加上同期入院人数,统计时以确定时段住院患者人数为基准。 2、送检项目详见《关于印发“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函》中附件 2 内常见病原学检验项目目录。 3、联合用药是指患者在同一时间段内,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品种的抗菌药物。 4、重点药物是指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比阿培南和厄他培南)、糖肽类(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替加环素、利奈唑胺、多粘菌素、头孢哌酮舒巴坦、抗真菌类(伏立康唑、伊曲康唑、卡泊芬净)。 5、仅统计全身给药的抗菌药物使用医嘱,全身给药的用药途径,包括: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滴注、静脉注射等。不包含抗菌药物局部应用的患者。 6、接受两个或以上重点药物联合使用开始时间为患者在此次住院过程中首次在同一天内治疗性使用两个或以上重点药物的时间,该时间取医生开具第二个重点抗菌药物的医嘱的开始日期时间。
7、患者住院期间首次送检指向某一病原体的病原学检验项目的“病原学检验标本送检日期时间”记为T1,在统计时段内首次联合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重点抗菌药物的“抗菌药物使用开始日期时间”记为 T2,则 T1 应在 T2 之前。
分母说明:
1、确定时段全院住院患者人数既等于同期出院人数加上期末在院人数之和,也等于期初在院人数加上同期入院人数,统计时以确定时段住院患者人数为基准。
2、联合用药是指患者在同一时间段内,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品种的抗菌药物。
3、重点药物是指碳青霉烯类(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比阿培南和厄他培南)、糖肽类(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替加环素、利奈唑胺、多粘菌素、头孢哌酮舒巴坦、抗真菌类(伏立康唑、伊曲康唑、卡泊芬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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